茅台镇仁文村景观林栽植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茅台镇仁文村景观林栽植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仁怀市茅台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仁怀市茅台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其他。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茅台镇仁文村
2.2项目规模:茅台镇仁文村景观林栽植项目
2.3计划工期:30天
2.4招标范围:茅台镇仁文村景观林栽植项目
2.5标段划分:仁怀市茅台镇人民政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供应商须具备下列合法有效证件:投标人具有造林业务范围的合法涉林企业(绿化公司、专业合作社、造林施工队、专业协会等),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相应技术和经济实力。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2月21日09时00分至2018年12月2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四川名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遵义市汇川区人民路国投大厦12F)营业执照原件或加盖鲜章的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2月21日09时00分至2018年12月2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1月02日14时00分,地点为其他(仁怀市茅台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1月02日14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其他
无
8.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仁怀市茅台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四川名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 | 仁怀市茅台镇 | 地址: |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路国投大厦12F |
| 邮编: | / | 邮编: | 563000 |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罗女士 |
| 电话: | / | 电话: | 0851-28224326 |
| 手机号码: | / | 手机号码: | / |
| 传真: | / | 传真: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