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县廉租房建设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期工程(EPC)总承包招标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方县廉租房建设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期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已由大方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方发改【2017】218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大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大方县顺德街道办事处
2.2项目规模:新建4380套廉租房(2009年2000套、2010年1500套、2011年880套)物业用房建筑面积320㎡,绿化工程13320㎡,给排水工程安装20572m(其中:给水工程10450m、排水工程8622m、排水沟1500m);围墙15129m;停车场10000㎡,小区道路硬化8500㎡(长度1900m,宽度4.5m);路灯照明工程、配电工程、弱电工程等配套基础设施。
2.3计划工期:360天
2.4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项目。勘察、设计(含工程地质勘察(含勘探、技术资料、后期服务等)、可研、初步设计、工程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本工程附属工程设计等)、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勘察资格要求、设计资格要求和施工资格要求3.1.1投标人须具备的勘察资格要求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乙级(岩土工程)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拟派驻勘察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3.1.2投标人须具备的设计资格要求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拟派驻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资格;3.1.3投标人须具备的施工资格要求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国家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专业:建筑工程)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联合体应由一个满足本项目勘察资格、设计资格要求的勘察设计单位、和一个满足本项目施工资格要求的施工单位组成;3.2.2联合体应指定施工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各成员应按本招标文件提供的示范文本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应负责的工作和责任,其中,联合体牵头人具体负责本项目招标过程中有关手续的办理。3.2.3联合体的组成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规定,联合体各成员应共同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规定。3.2.4除上述要求外,联合体还应满足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要求。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联合体应由一个满足本项目勘察资格、设计资格要求的勘察设计单位、和一个满足本项目施工资格要求的施工单位组成;3.2.2联合体应指定施工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各成员应按本招标文件提供的示范文本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应负责的工作和责任,其中,联合体牵头人具体负责本项目招标过程中有关手续的办理。3.2.3联合体的组成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规定,联合体各成员应共同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规定。3.2.4除上述要求外,联合体还应满足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2月24日08时30分至2018年12月2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2月24日08时30分至2018年12月2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持相关CA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内报名,并于开始报名至投标截止前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下载招标文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1月14日09时30分,地点为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毕节市学院路金帝豪庭1,2楼)。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1月14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网(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上发布。
7. 其他
7.1投标保证金缴纳至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名称: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17710121050000969开户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行 7.2缴纳费用之前请确保缴费账户已在交易系统注册登记且生效,所注册的账户信息准确无误(账户类别、账户名称、账号、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号、开户银行名称及开户支行号),缴纳费用时请在银行汇款单备注、附言、用途、说明、附加信息、摘要处填写投标随机码(只填写随机码且字体清晰,有其他汉字或字符等内容作为无效费用),否则将影响缴纳的费用到账,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咨询电话:(0857-8317252)。 7.3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按招标文件要求的金额一次性转入,且确保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并检查绑定成功,否则,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4转账方式支持网上银行(工商银行除外)及柜台转账两种方式,不支持超级网银(手机银行)及第三方平台支付。 7.5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内完成上传投标文件和签到手续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开标过程中,按要求未能在20分钟内完成解密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 7.6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业务系统发出的文件澄清与更正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7.7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的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相关事宜应采用电子交易方式进行,潜在投标人凭办理的数字证书登录该系统参与招投标活动。投标文件的制作、上传、签到、解密应当符合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要求,否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如有不明请及时详询网上投标技术支持方。联系电话:信源公司刘工(0857-8317294)。
8.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大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陕西智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 | 大方县奢香大道中段 | 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4号朱雀广场写字楼B508-B503 |
| 邮编: | / | 邮编: | / |
| 联系人: | 刘涛 | 联系人: | 赵建波 |
| 电话: | 15934789706 | 电话: | 18786580307 |
| 手机号码: | 15934789706 | 手机号码: | 18786580307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网址: | 网址: | www.zbsdj.com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南二环支行 | |
| 银行账号: | 银行账号: | 6113010520101410203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