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103福泉市光比至龙昌段公路改扩建工程建养一体化服务招标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103福泉市光比至龙昌段公路改扩建工程建养一体化服务招标已由黔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黔南发改交通(2018)25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泉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福泉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福泉市
2.2项目规模:S103福泉市光比至龙昌段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路线起于福泉市与贵定县交界处的光比村(对应X928线桩K24+191),经仙桥乡、梁家铺、马箐、巴巴箐、叶家边、库中、黄家山、团山、萝卜寨、大堡等地,终点位于福泉市龙昌镇小堡(原S205线K177+400处),全线里程为22.122km,公路等级为二级,设计时速4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2米,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路面类型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初步设计批复总投资49281.32万元,采用施工总承包模式实施。
2.3计划工期:548天
2.4招标范围:招标范围:S103福泉市光比至龙昌段公路改扩建工程建养一体化服务;服务模式:建养一体化服务单位通过筹集本项目建设资金、承担施工总承包和养护服务期的养护等工作,为社会公众提供本项目良好的交通通行服务;项目业主根据本项目交通服务绩效考核评估结果,向建养一体化服务单位支付服务费;服务期界满后,建养一体化服务单位将养护工作移交由市交通运输局明确的管养主体承担,完成本项目交通通行服务的提供。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招标范围:S103福泉市光比至龙昌段公路改扩建工程建养一体化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投标条件: 1.1投标人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1.1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1.1.2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1.1.3投标人财务能力应满足下列要求:(1)2017年末净资产不小于人民币2亿元(或等值货币),2017年总资产不小于人民币8亿元(或等值货币);(2)近3年(2015年~2017年)年平均营业收入不小于5亿元;(3)近3年(2015年~2017年)连续盈利、2017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不小于1。(4)2017年负债率不高于80%1.1.4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最低应满足如下条件:(1)项目经理:路桥相关专业工程师,至少具有8年(含)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管理经验,近5年担任过至少1条二级(含)以上公路土建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持有公路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或最终变更注册后的服务单位应与投标人一致),且持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2)技术负责人: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至少具有10年(含)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管理经验,近5年担任过至少1条二级(含)以上公路土建工程施工的技术负责人或总工,且持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1.1.5投标人的拟派人员必须填报递交投标文件时的从业状态,从业状态按以下标准进行分类:a.未在任何在建项目上任职;b.在在建项目上任主要职务,但该项目即将完工,可确保本项目中标后到位;c.在在建项目上任一般职务,可随时调任本项目;d.在其它投标项目上作为拟派人员,担任主要职务,若其先行中标,则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e.其它情况(需作出具体说明)。拟派人员主要职务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1.1.6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3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且未被交通运输部或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或贵州省公路局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贵州省公路建设市场且处罚期未满的。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本项目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1.1.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黑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文件将被否决。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2月29日00时00分至2019年01月08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2月29日00时00分至2019年01月08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黔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www.qn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1月23日09时30分,地点为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都匀市黔南大道(原黔南农机校内))。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1月23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都匀经济开发区黔南大道黔南农机校内)面交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及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其他
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招标人在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出的本项目招标文件澄清与更正等补遗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福泉市交通运输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 | 贵州省福泉市金山办事处朝阳路1号 | 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20号世纪兴源大厦8层 | 
| 邮编: | 550599 | 邮编: | 550001 | 
| 联系人: | 李先生 | 联系人: | 李博闻、范美方 | 
| 电话: | 0854-2222451 | 电话: | 0851-88579825、010-64997351 | 
| 手机号码: | / | 手机号码: | / | 
| 传真: | / | 传真: | 010-64997367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惠新支行 | |
| 银行账号: | 银行账号: | 020000630902013617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