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惠罗高速公路罗甸互通连接线改扩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州省惠罗高速公路罗甸互通连接线改扩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已由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黔发改交通〔2012〕302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其他资金(建设资金来自项目资本金(贵州省交通运输厅专项资金)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37%:63%,招标人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综合评估法。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惠水至罗甸公路
2.2项目规模:为充分发挥高速公路服务地方经济社会的最大效益,拉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改善罗甸县高速公路出口交通状况,提高道路运输能力,消除安全隐患,黔南州交通运输局向省交通运输厅报告恳请在罗甸互通连接线出口增设双向两车道的隧道请示(黔南交呈〔2016〕39号),(黔高速专仪〔2017〕251号)文同意改扩建罗甸互通连接线交燕隧道
2.3监理服务期限:730天
2.4招标范围:贵州省惠罗高速公路罗甸互通连接线改扩建工程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划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一)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和公路机电工程专项资质、 具备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或者省级交通质量监督机构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类乙级及以上资质/ 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二)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具备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或者省级交通质量监督机构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类乙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需具备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三) 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参照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修订《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贯彻执行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交建设〔2018〕48号)文件及《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黔交建设〔2016〕279号)及《贵州省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引用的补充通知》(黔交建设〔2016〕291号)(可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查询)中有关规定执行。如投标人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或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无信用评价等级,则引用交通运输部评价等级,如无交通运输部评价等级,则引用投标人注册地交通运输厅(局、委)的信用评价等级) ;联合体投标人最新信用等级以联合体中两家监理单位中信用等级评价中较低的为准。按上述规定确定的最新信用等级评价(以公路工程监理信用为准)中C级及以上企业,可参与本项目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最新信用等级评价(以公路工程监理信用为准)为D级的企业的投标申请。(四)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五)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具备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或者省级交通质量监督机构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类乙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需具备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1月04日00时00分至2019年01月10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1月04日00时00分至2019年01月10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sggzyjyzx.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250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1月24日11时00分,地点为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282号)。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1月24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sggzyjyzx.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
7. 其他
(一)首次进入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人,需先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入场登记和CA证书,然后才能在网上进行报名。 (二)投标人应随时关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出的补遗书等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诉举报的处理(一)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其公证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二)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交通运输厅不予受理。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接受而向交通运输厅投诉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否则厅不予受理。省交通运输厅投诉举报受理部门为基本建设管理处,电话:0851-85992250;招标人受理异议的电话:0851-85919253。
8.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贵州富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 | 贵阳市小河区开发大道1号 | 地址: | 贵阳市观山湖区黔灵山路世纪财富中心B座9楼 |
| 邮编: | 550004 | 邮编: | 550001 |
| 联系人: | 彭先生 | 联系人: | 李先生 |
| 电话: | 0851-83937835 | 电话: | 0851-84393685 |
| 手机号码: | 0851-83937835 | 手机号码: | 0851-84393685 |
| 传真: | 0851-83937835 | 传真: | 0851-843936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