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平县城乡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化PPP项目勘察设计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黎平县城乡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化PPP项目勘察设计已由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以黔东南发改审批【2017】9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黎平云上生态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黎平云上生态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黎平县
2.2项目规模:新建污水处理厂10座,日处理污水5100吨,配套建设管网98.35公里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为14575.09万元。(2)黎平县清水江流域片区乡镇污水处理工程勘察设计,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污水处理厂9座,日处理污水0.285万吨,配套建设管网106.2公里及相关设施。
2.3设计服务期限:45天
2.4招标范围:包括工程勘察(包括岩土、工程测量等)、初步设计(包含编制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
勘察设计周期 计划工期45日历天,以中标通知书签发之日起算,中标单位必须完成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并提交阶段设计成果,总时间不超过45日历天,甲方报批的时间不计算。其中: (1)勘察、初步设计(包含编制初步设计概算)周期:15日历天,以中标通知书签发之日起算,提交勘察成果报告、工程测量成果、初步设计(包含编制初步设计概算),其勘察、初步设计成果报告的提交及审查时间必须满足甲方审核工作进度要求,并应及时配合甲方向住建及相关部门办理入件审查手续及完成初步设计评审等工作。 (2)施工图设计周期:25日历天,以初步设计通过评审之日起算,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并应及时配合甲方向住建及相关部门办理入件审查手续及完成施工图评审等工作。 (3)施工图审查意见整改并通过:5日历天,以施工图通过审查之日起算,完成施工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 1、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并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建部颁发的以下(1)和(2)资质: (1)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2)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工程勘察专业工程测量丙级(或以上)资质。 不同时具有上述勘察、设计资质的,可组成联合体投标,但必须以具有上述设计资质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与另一家具有上述工程勘察资质的企业组成联合体报名,每个单位只能参加一个联合体,提交联合投标协议书(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且由牵头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并且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业绩,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2) 联合体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3 家;(5)符合条件的报名单位全部入围。如报名投标单位不足3家或开标时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单位不足3家的重新组织招标。(6)联合体投标只需联合体牵头人(法人授权的委托人)报名即可。。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1月22日00时00分至2019年01月28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州)(http://www.qdnggzy.cn:8000/qdnhy)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5.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1月22日00时00分至2019年01月28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州)(http://www.qdnggzy.cn:8000/qdnhy)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2月15日09时30分,地点为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凯里市荷香居3-4栋)。
6.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2月15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线下提交(具体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州)、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上发布。
8. 其他
无
9.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黎平云上生态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贵州同辉招标有限公司 |
|---|---|---|---|
| 地址: | 黎平县德凤镇曙光大道侗乡茶城9栋4楼 | 地址: | 三民东路24号1单元1号 |
| 邮编: | 556000 | 邮编: | 550002 |
| 联系人: | 顾业文 | 联系人: | 冉晓敏 |
| 电话: | 13765593946 | 电话: | 13595124585 |
| 手机号码: | 13765593946 | 手机号码: | 13595124585 |
| 传真: | / | 传真: | 0851-855844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