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及时的招投标信息平台

贵州省湄潭至石阡高速公路地质超前预报服务招标公告

2019-01-29 查看 2 次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

贵州省湄潭至石阡高速公路地质超前预报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州省湄潭至石阡高速公路地质超前预报服务已由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黔发改交通[2017]17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贵州新石高速公路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其他资金(政府补助、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25%:75%,招标人为贵州新石高速公路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地质超前预报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遵义市、铜仁市

2.2项目规模:湄潭至石阡高速公路起点位于湄潭县黄家坝镇孔岩坝北侧,与G56杭瑞高速采用枢纽互通相交,向西顺接新舟机场联络线。经湄潭县、G69道瓮高速、松烟镇、关兴镇、天桥镇、乌江、本庄镇、翁溪镇、龙塘镇、石阡县、S25思剑高速,至本项目终点,与规划石阡至大龙高速公路起点顺接。路线全长93.33km,其中:起点至金竹山枢纽互通段:采用V=100km/h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路基宽度为26米;金竹山枢纽互通至终点段:采用v=80km/h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路基宽度为24.5米。新舟机场联络线:采用V=100km/h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路基宽度为26米。遵义新舟机场联络线起点顺接“湄石高速”起点,经龙堰、三梅垭、天神堂、马家湾、坟咀、茅官河、小水寨、源泉村、青杠坡等,至路线终点顺接新舟机场迎宾大道。路线全长为19.47km,采用V=100km/h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路基宽度为26米。

2.3计划工期:1080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地质超前预报服务,划分为1个标段。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至交工证书颁发之日止,预计36个月。实际工期及服务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2.5标段划分:MSDZYB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类甲级资质或者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资质,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参照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黔交建设[2016]279号文件)和《关于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引用的补充通知》(黔交建设[2016]291号文件)(可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www.qjt.gov.cn上查询)、及《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办法(试行)》(交质监发[2009] 318号)中有关规定执行。按上述规定确定的最新信用等级评价(以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信用等级为准)中B级及以上企业,可参与本次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最新信用等级评价(以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信用等级为准)为C、D级的企业的投标申请。(四)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五)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六)本标段对应工程的监理人、施工承包人以及监理人、施工承包人的工地试验室的母体不得不得参加投标,否则,其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1月29日00时00分至2019年02月03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 gzsggzyjyzx.cn)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1月29日00时00分至2019年02月03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 gzsggzyjyzx.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2月19日11时00分,地点为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282号)。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2月19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282号)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遵义市交通局网站》上发布。

7. 其他

(一)首次进入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人,需先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入场登记和CA证书,然后才能在网上进行报名。(二)投标人应随时关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出的补遗书等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八、投诉举报的处理(一)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其公证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二)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不予受理。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接受而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否则不予受理。投诉举报受理部门为遵义市交通运输局,电话:0851-28654761。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州新石高速公路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遵义市虾子镇中国辣椒城9楼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凯旋城3号楼4层0501号
邮编:563125邮编:100101
联系人:张先生联系人:张先生、李先生
电话:010-51656899-851、855电话:010-51656899-855、856
手机号码:18798889357手机号码:18798889357
传真:010-59273266传真:010-59273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