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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泉市新华书店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2019-02-11 查看 5 次 贵州鹏业工程建设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鹏业工程建设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公告

福泉市新华书店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泉市新华书店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已由福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福发改窗口【2018】12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泉市文化和旅游局,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福泉市文化和旅游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福泉市

2.2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并配套建设道路、绿化、给排水、消防及变配电等公用辅助设施。

2.3计划工期:120天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全部范围

2.5标段划分: 福泉市新华书店建设项目施工招标

2.6 项目投资:426.97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条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国家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2月11日00时00分至2019年02月15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2月11日00时00分至2019年02月15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黔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www.qn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3月06日10时30分,地点为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3月06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 其他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泉市文化和旅游局招标代理机构:贵州鹏业工程建设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泉市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毕节路58号联合广场4号楼33层
邮编:\邮编:\
联系人:车先生联系人:王佳
电话:0854-2220460电话:0851-86782318
手机号码:\手机号码:\
传真:\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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