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钢公司铁焦事业部3、4号焦炉脱硫脱硝项目(二次)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水钢公司铁焦事业部3、4号焦炉脱硫脱硝项目监理服务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厂区
2.2项目规模:水钢铁焦事业部(焦化)3、4号焦炉为2×50孔5.5m顶装焦炉,焦炭年产量100万吨,两座焦炉各有一座烟囱,均采用混合煤气加热,单座烟囱最大烟气量为12万Nm3/h。根据《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表6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即:SO2排放浓度≤30mg/m3、颗粒物排放浓度≤15mg/m3,NOx排放浓度≤150mg/m3,而现有外排焦炉烟气排放指标无法满足以上标准要求。为满足国家标准、当地环保政策以及今后可能实施的超低排放政策,需要对焦炉烟气进行除尘、脱硫脱硝处理,拟新建焦炉烟气脱硫脱硝除尘装置,焦炉烟气总处理能力为240000Nm3/h(脱硝单套处理能力为120000Nm3/h,共2套,脱硫单套处理能力为240000万Nm3/h)及配套建设相关公辅设施。
2.3监理服务期限:240天
2.4招标范围:新建焦炉烟气脱硫脱硝装置及氨水卸载及储存输送系统、副产物处理及硫酸铵盐溶液输送系统等辅助设施,烟气总处理能力240000Nm3/h(脱硝单套处理能力为120000Nm3/h,共2套,脱硫单套处理能力为240000万Nm3/h),同时配套建设相关公辅设施的设计、施工、采购、安装调试,直至竣工验收全部工程内容(施工阶段240天、工程保修阶段)的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冶炼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3.2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2月13日09时00分至2019年02月18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计风控部(贵州六盘水钟山区)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2月13日09时00分至2019年02月18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3月05日09时30分,地点为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计风控部(贵州六盘水钟山区)。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3月05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首钢水钢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7. 其他
无
8.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 地址: | 贵州六盘水钟山区 | 地址: | 贵州六盘水钟山区 |
| 邮编: | / | 邮编: | / |
| 联系人: | 于雪梅、付永明 | 联系人: | 于雪梅、付永明 |
| 电话: | 0858--8922884 | 电话: | 0858--8922884 |
| 手机号码: | / | 手机号码: | /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987318182@qq.com | 电子邮件: | 987318182@qq.com |
| 开户银行: | 无 | 开户银行: | 无 |
| 银行账号: | 无 | 银行账号: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