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绥阳县清溪河跳坎电站至黄杨集镇河段治理工程(二次)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州省绥阳县清溪河跳坎电站至黄杨集镇河段治理工程(二次)已由贵州省水利厅以黔水计(2018)6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绥阳县水利水电工程技术服务站,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绥阳县水利水电工程技术服务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贵州省绥阳县
2.2项目规模:绥阳县清溪河跳坎电站至黄杨集镇河段两岸防洪及农田保护,工程效益为保护人口0.76万人,保护农田0.235万亩。新建护岸、清淤疏浚等措施治理绥阳县清溪河跳坎电站至黄杨集镇清溪河(团溪至猪市坝堰下游0.21Km处)、槐子溪(门对边至槐子熙河口)以及罗家沟(罗家沟河口以上0.1Km),河道综合治理长度5.349Km,其中左、右岸新建防洪堤5.935Km,河道清淤长度5.249Km
2.3计划工期:210天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所示内容
2.5标段划分:贵州省绥阳县清溪河跳坎电站至黄杨集镇河段治理工程(二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投标人必须是“贵州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www.gzsljg.com)”中公示的企业。4、凡贵州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或其他官方网站公布限制参加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资质,不作为资格要求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2月15日09时00分至2019年02月2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2月15日09时00分至2019年02月2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3月07日09时30分,地点为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282号)。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3月07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水利水电建设工程交易监督网、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 其他
无
8.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绥阳县水利水电工程技术服务站 | 招标代理机构: | 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 | 贵州省绥阳县 | 地址: | 贵阳市观山湖区金融城二期N5栋18楼 |
| 邮编: | 563300 | 邮编: | 550000 |
| 联系人: | 袁站长 | 联系人: | 熊彦梅 |
| 电话: | / | 电话: | / |
| 手机号码: | 17785266437 | 手机号码: | 181881099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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