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2015年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检测(三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普安县2015年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检测(三次)已由普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普发改投资(2017)3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贵州省普安县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资金、其他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按文件规定,招标人为贵州省普安县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质量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普安县盘水街道办劳动街片区
2.2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150262.8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拟建棚户区安置住房540套,商业贸易区建筑面积31424.3平方米、办公管理用房建筑面积3262.9平方米;
2.3计划工期:360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约600根桩基检测:低应变检测、超声波检测;自平衡法检测约13660吨。钢筋原材检测、钢筋焊接检测、混凝土试块强度检测各一组。
2.5标段划分:普安县2015年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检测(三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具备低应变检测、超声波检测、自平衡法检测的能力);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检测服务能力。3.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质,不要求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3月07日09时00分至2019年03月27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3月07日09时00分至2019年03月27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3月28日13时40分,地点为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义市桔山广场旁会展中心D区)。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3月28日13时4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网、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 其他
无
8.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贵州省普安县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深圳市深龙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 |
|---|---|---|---|
| 地址: | 普安县 | 地址: | 贵阳市观山湖区黔灵山路357号德福中心A2栋402号 |
| 邮编: | 561500 | 邮编: | 550001 |
| 联系人: | 僮俊甫 | 联系人: | 陈琪、宋甜 |
| 电话: | 15599395158 | 电话: | 0859-3111301/0851-86587793 |
| 手机号码: | 15599395158 | 手机号码: | 0859-3111301/0851-86587793 |
| 传真: | 15599395158 | 传真: | 0851-86587793-8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