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河县2016年第一批农村基础设施扶贫项目采取EPC模式实施的革东镇五河村等四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跟踪审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剑河县2016年第一批农村基础设施扶贫项目采取EPC模式实施的革东镇五河村等四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跟踪审计)已由剑河县人民政府以剑府函【2019】14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剑河县扶贫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资金、其他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剑河县扶贫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剑河县2016年第一批农村基础设施扶贫项目采取EPC模式实施的革东镇五河村等四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跟踪审计)进行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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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革东镇五河村,革东镇五岔村,久仰镇基佑村,柳川镇八一、柳利、清江;
2.2项目规模:民居三改、房屋整治、垃圾治理、污水处理、河道整治、步道改造及硬化、车行道改造、供电及照明、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公共服务设施绿化等
2.3计划工期:365天
2.4招标范围:剑河县2016年第一批农村基础设施扶贫项目采取EPC模式实施的革东镇五河村等四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跟踪审计)。
2.5标段划分:剑河县2016年第一批农村基础设施扶贫项目采取EPC模式实施的革东镇五河村等四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跟踪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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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国家级注册造价师资格。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3月15日00时00分至2019年03月19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贵州恩方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黔东南州分公司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3月15日00时00分至2019年03月19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4月09日09时30分,地点为其他(贵州恩方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黔东南州分公司)。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4月09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gzzbw.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7. 其他
无
8.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剑河县扶贫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贵州恩方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 | 剑河县城 | 地址: | 贵阳市云岩区东山路217号中天世纪新城五组团环岛南侧商业12层1号 |
| 邮编: | 556400 | 邮编: | 550000 |
| 联系人: | 陆正夫 | 联系人: | 张静 |
| 电话: | 0855-5226133 | 电话: | 0855-8250021 |
| 手机号码: | 0855-5226133 | 手机号码: | 15870201841 |
| 传真: | 0855-5226133 | 传真: | 0855-8250021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北支行 | |
| 银行账号: | 银行账号: | 1010120102000736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