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丰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未完成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贞丰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未完成工程招标已由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贞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黔发改投资[2013]3231号、贞发改函[2019]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贞丰县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贞丰县人民法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贞丰县丰茂经济区;
2.2项目规模:未完成工程主要有:1. 土建部分:一层大厅入口幕墙未安装、台阶等;部分门窗未安装(玻璃地弹门、特种门、防火门、防火窗及部分铝合金窗)。2. 室外附属部分:包括化粪池土石方、钢筋混凝土、排污管道、地下室排水沟、1#法庭台阶等。3. 消防部分:消防供水室外环网、消防系统下喷头、消防栓水带、灭火器未安装;七氟丙烷无管网灭火系统(按设计图120L的共21瓶,100L共12瓶);自动报警系统未安装;所有消防设备未安装,不含应急照明系统。
2.3计划工期:60天
2.4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承诺范围见投标函内容。
2.5标段划分:贞丰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未完成工程招标
2.6 项目投资总额:约40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新成立公司不足一年的(以营业执照成立时间为准),不作财务状况要求。2、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标,远程开标会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3月21日09时00分至2019年04月10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3月21日09时00分至2019年04月10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ggzyjy.qxn.gov.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4月11日09时10分,地点为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义市桔山广场旁会展中心D区)。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4月11日09时1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QXNTF格式)在黔西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指定位置上传。(2)截止时间:2019年4月11日9时10分。(3)解密起止时间:2019年4月11日9时10分至2019年4月11日9时40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 其他
无
8.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贞丰县人民法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贵州鹏业工程建设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
|---|---|---|---|
| 地址: | 贞丰县 | 地址: | 贵阳市观山湖区毕节路58号联合广场4号楼33层 、兴义市金水北路16号(惠实家园斜对面) |
| 邮编: | 562400 | 邮编: | / |
| 联系人: | 刘先生 | 联系人: | 陈文斌 |
| 电话: | / | 电话: | 0851-86782318 |
| 手机号码: | 18008599400 | 手机号码: | 13984492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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