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都匀至安顺公路项目电力迁改工程施工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州省都匀至安顺公路项目电力迁改工程施工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输电运行检修分公司以发改基础[2016]2530号;黔电运检函[2019]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专项建设基金、债务融资,项目出资比例为36.5%:63.5%,招标人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贵州省都匀至安顺公路
2.2项目规模:贵州省都匀至安顺公路起于都匀杨柳街镇,途经麻江、都匀经开区、都匀市、贵定、惠水、长顺、紫云、安顺西秀区、镇宁、止于镇宁杨家山,全长275公里。路线主要控制点:起点王司(乌养),河阳、云雾、惠水、大龙、长顺、杨武,终点镇宁杨家山。其中乌养~云雾段采用设计速度100km/h、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整体式路基宽度为26.0米;云雾~惠水段采用设计速度100km/h、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整体式路基宽度为33.5米;惠水~大龙段利用惠兴高速公路改扩建,采用设计速度100km/h、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整体式路基宽度为41.0米;大龙~长顺段采用设计速度100km/h、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整体式路基宽度为41.0米;长顺~杨家山段采用设计速度100km/h、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整体式路基宽度为26.0米。都安主线起于都匀市王司镇乌养,与厦蓉高速水口至都匀段相接,向南从都匀规划区边缘通过,在河阳乡与都新高速十字交叉设置枢纽互通后,经都匀市毛尖镇,贵定县窑上、云雾镇,再经惠水县岗渡、摆金、惠水县城南、大龙,长顺摆塘、新寨后,进入安顺市境内,经杨武、鸡场、岩腊,绕过龙宫风景区西南边缘后至终点镇宁县杨家山,与沪昆高速形成十字相交,并与镇宁至六枝公路顺接。路线全长215.012公里。都匀支线起于都匀市北部杨柳街,与兰海高速贵阳至新寨段相接,经羊列、坝固,终点在乌养与主线起点顺接,长40.930公里。全线采用设计速度80km/h、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整体式路基宽度为25.5米。路线主要控制点:起点杨柳街,中间点羊列、坝固,终点乌养。贵安支线起于曹摆,与花溪至安顺高速公路相接,经广顺、种获,在长顺县城北部、摆塘西侧与项目主线相接。路线全长19.193公里。该支线采用设计速度100km/h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整体式路基宽为33.5米。路线主要控制点:起点曹摆,中间点广顺,终点岩脚寨。
2.3计划工期:120天
2.4招标范围:贵州省都匀至安顺公路项目电力迁改工程施工设计图范围内的工程施工、调试、旧线路拆除、与本项目施工有关的协调配合、停电手续办理(包括向产权单位缴纳生产准备费、安全监护及施工配合费、资产评估费等相关费用)、竣工验收、资产移交给产权单位工作。费用不包括永久性迁改工程所占用土地及其地上附着物的赔偿;因迁改工程所需临时用地及其地上附着物的赔偿费用及相关工作经费(工作经费取费方式及比例按发包人与地方指挥部签署的相关协议中确定的比例计取)由承包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
2.5标段划分:DADLQG2DADLQG1
DADLQG1:①220kV两紫线#088~#093段线路迁改工程,本工程线路全长2.354km, 其中:新建线路段0.375km,重新调整弧垂段长度1.979km,新立铁塔2基、拆除铁塔2基,采用单回路架设,导线采用2×JL/LB20A-240/40铝包钢芯铝绞线,地线光缆采用OPGW-24B1-80;②220kV岩威线#074~#079段线路迁改工程,本工程线路全长2.004km,其中:新建线路段0.429km,重新调整弧垂段长度1.575km,新立铁塔2基、拆除铁塔2基,采用单回架设,导线采用2×JL/LB20A-400/50铝包钢芯铝绞线,地线光缆采用OPGW-24B1-103;③220kV镇紫线#034~#040段线路迁改工程,本工程线路全长3.079km,其中:新建线路段1.421km,重新调整弧垂段长度1.685km,新立铁塔5基、拆除铁塔3基,采用单回架设,导线采用2×JL/LB20A-300/40铝包钢芯铝绞线,地线采用铝包钢绞线,光缆采用OPGW-48B1-98。DADLQG2:①500kV青八甲线#167~#188段线路迁改工程,本工程线路全长11.456km,其中:新建线路段0.962km,重新调整弧垂段长度10.494km,新立铁塔2基、拆除铁塔2基,采用单回架设,导线采用4×JL/LB20A-400/50铝包钢芯铝绞线,地线采用铝包钢绞线,弧垂调整段地线更换为JLB20A-80铝包钢绞线,更换长度10.494km;②500kV青八乙线#204~#210段线路迁改工程,本工程线路全长3.161km,其中:新建线路段0.906km,重新调整弧垂段长度2.255km,新立铁塔1基,采用单回架设,导线采用4×JL/LB20A-400/50铝包钢芯铝绞线,地线采用铝包钢绞线,光缆采用OPGW-36B1-12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 本次招标要求:DADLQG1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二级及以上、承修类二级及以上、承试类二级及以上资质,/业绩;DADLQG2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一级、承修类一级、承试类一级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3月27日00时00分至2019年04月02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省中心)(www.gzsggzyjyzx.cn)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3月27日00时00分至2019年04月02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省中心)(www.gzsggzyjyzx.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4月17日09时30分,地点为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282号)。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4月17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省中心)(www.gzsggzyjyzx.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省中心)》、《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7. 其他
7.1 首次进入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人,需先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入场登记和CA证书,然后才能在网上进行报名。7.2 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省中心)发出的补遗书等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8、投诉举报的处理8.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其公证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8.2 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交通运输厅不予受理。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接受而向交通运输厅投诉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否则厅不予受理。招标人受理异议的电话:0851-83937835省交通运输厅投诉举报受理部门为建设管理处,电话:0851-85992250
8.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普诚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 | 贵阳市小河区开发大道1号 | 地址: | 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路麒龙CBD中央商务大厦B1座17、18层 |
| 邮编: | 550004 | 邮编: | 550081 |
| 联系人: | 唐女士 | 联系人: | 何敏、姜慧 |
| 电话: | 0851-83937835 | 电话: | 0851-85530222 |
| 手机号码: | / | 手机号码: | 15585280963 |
| 传真: | / | 传真: | 0851-84810818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389807024@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