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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都匀至安顺公路路面工程LM1至LM6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2019-03-27 查看 2 次 贵州富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贵州富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

贵州省都匀至安顺公路路面工程LM1至LM6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州省都匀至安顺公路路面工程施工招标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16]253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其他资金(国家投资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36.5%:63.5%,招标人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为:合理低价法。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贵州省都匀市、安顺市

2.2项目规模:贵州省都匀至安顺公路起于都匀杨柳街镇,途经麻江、都匀经开区、都匀市、贵定、惠水、长顺、紫云、安顺西秀区、镇宁、止于镇宁杨家山,全长275公里。路线主要控制点:起点王司(乌养),河阳、云雾、惠水、大龙、长顺、杨武,终点镇宁杨家山。其中乌养~云雾段采用设计速度100km/h、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整体式路基宽度为26.0米;云雾~惠水段采用设计速度100km/h、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整体式路基宽度为33.5米;惠水~大龙段利用惠兴高速公路改扩建,采用设计速度100km/h、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整体式路基宽度为41.0米;大龙~长顺段采用设计速度100km/h、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整体式路基宽度为41.0米;长顺~杨家山段采用设计速度100km/h、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整体式路基宽度为26.0米。都安主线起于都匀市王司镇乌养,与厦蓉高速水口至都匀段相接,向南从都匀规划区边缘通过,在河阳乡与都新高速十字交叉设置枢纽互通后,经都匀市毛尖镇,贵定县窑上、云雾镇,再经惠水县岗渡、摆金、惠水县城南、大龙,长顺摆塘、新寨后,进入安顺市境内,经杨武、鸡场、岩腊,绕过龙宫风景区西南边缘后至终点镇宁县杨家山,与沪昆高速形成十字相交,并与镇宁至六枝公路顺接。路线全长215.012公里。都匀支线起于都匀市北部杨柳街,与兰海高速贵阳至新寨段相接,经羊列、坝固,终点在乌养与主线起点顺接,长40.930公里。全线采用设计速度80km/h、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整体式路基宽度为25.5米。路线主要控制点:起点杨柳街,中间点羊列、坝固,终点乌养。贵安支线起于曹摆,与花溪至安顺高速公路相接,经广顺、种获,在长顺县城北部、摆塘西侧与项目主线相接。路线全长19.193公里。该支线采用设计速度100km/h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整体式路基宽为33.5米。路线主要控制点:起点曹摆,中间点广顺,终点岩脚寨。

2.3计划工期:427天

2.4招标范围:贵州省都匀至安顺公路路面工程施工,另包含:1、站点、服务区内沥青面层、基层、底基层施工;2、伸缩缝采购、安装工作;3、桥面混凝土表面处理及铺设防水层;4、中分带、碎落台、互通区、站点、服务区内绿化工作;5、横穿路基管道及门架基础预埋施工等。

2.5标段划分:贵州省都匀至安顺公路路面工程LM1标段施工招标贵州省都匀至安顺公路路面工程LM2标段施工招标贵州省都匀至安顺公路路面工程LM3标段施工招标贵州省都匀至安顺公路路面工程LM4标段施工招标贵州省都匀至安顺公路路面工程LM5标段施工招标贵州省都匀至安顺公路路面工程LM6标段施工招标

计划工期:LM1、LM3-LM6标段:427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19年9月20日,计划交工时间2020年11月20日。LM2标段:548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19年12月20日,计划交工时间2021年6月20日(其中LM2标段除毛尖隧道至云雾枢纽互通段外计划交工时间为2020年11月20日)。(实际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下达的时间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业绩,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不适用)。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6个标段投标。

根据投标人的信用等级情况,每个投标人可申请投标数量和中标数量按下表规定执行:投标人最新信用评价等级AA级投标人可提出投标标段申请数量5个,可中标标段数量3个;A级投标人可提出投标标段申请数量2个,可中标标段数量1个;B、C级投标人可提出投标标段申请数量1个,可中标标段数量1个;投标人必须为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为C级及以上的企业;对投标人的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按《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黔交建设〔2016〕279号)及《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引用的补充通知》(黔交建设〔2016〕291号)文件(可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www.qjt.gov.cn上查询)规定确定的最新信用等级采用,本项目投标专业为路面工程专业,其中:(1):投标人最新信用等级按以下顺序引用(排序在前的优先):  ①我省的信用评价等级;  ②交通运输部的信用评价等级;  ③投标单位注册地交通运输厅(局、委)的信用评价等级(其专业评价包含的实际范围与我省的评价专业范围完全一致的,按照专业评价引用,否则按综合评价引用)。以上同一优先级中,投标专业对应的专业评价优先于不分专业的综合评价,综合评价优先于非投标专业对应的专业评价(若同一投标人出现多个“非投标专业对应的专业评价”时,按有利于投标人的原则引用,即引用其中等级较高的评价结果)。无上述3种信用评价等级时,其信用评价等级按以下原则确定(评价结果视为综合评价结果):  ——没有发现不良信用记录的,按A级对待;  ——有一般不良记录的,按B级对待;  ——仅有1次达到直接定为D级不良记录的,或仅有2次达到直接定为C级不良记录的,按C级对待; ——发生直接定为D级不良记录超过1次的,或直接定为C级不良记录超过2次的,或直接定为D、C级不良记录合计2次的,按D级对待。  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认定,按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交公路发〔2009〕733号)第十三条的规定执行。(2)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联合体信用等级按照联合体各成员各自按以上原则认定后的等级中最低的确定,当各自认定后的等级也相同时,评标加、减分分别按评标办法前附表里信用等级评分《评标加分或减分标准》表中给定的评标加分值最低和减分值最多的为准(本条不适用)。投标人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省中心)报名时自行确定填报信用等级,如因投标人查询有误或填报错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后果。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3月27日00时00分至2019年04月03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3月27日00时00分至2019年04月03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省中心)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标段,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4月18日11时00分,地点为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282号)。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4月18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省中心)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有问题可以书面形式提出。 5.4投标人应按照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缴费码机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省中心)》、《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7. 其他

7.1 首次进入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人,需先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入场登记和CA证书,然后才能在网上进行报名。7.2 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省中心)发出的补遗书等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8、投诉举报的处理8.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其公证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8.2 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交通运输厅不予受理。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接受而向交通运输厅投诉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否则厅不予受理。省交通运输厅投诉举报受理部门为建设管理处,电话:0851-85992250;招标人受理异议的电话:0851-83937835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贵州富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贵阳市小河区开发大道1号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黔灵山路世纪财富中心B座9楼
邮编:550004邮编:550081
联系人:唐女士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851-83937835电话:0851-84393685
手机号码:0851-83937835手机号码:17785102049
传真:0851-83937835传真:0851-84393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