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家税务总局正安县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正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正发改审批【2019】67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国家税务总局正安县税务局,建设资金来自中财拨款,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正安县凤仪镇街道办事处文化北路114号 ;
2.2 建设规模:国家税务总局正安县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施工全部招标,主要对综合办用房各办公室、走廊、会议室、食堂及相关配套设施进行改造 。
2.3总投资估算价:670万元;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相应工程量清单所表达的范围(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2.7标段划分:1 个标段,具体划分为:/ ;
2.8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9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全部标段投标。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免费发布,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文件等招标相关资料自2019年 4月 24日起在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外网(http://ggzyjy.zunyi.gov.cn/)下载,无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单位全部知晓已经公开发布的所有事项。
4.2各潜在投标人请于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4小时前(若截止时间延期相应顺延),登录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免费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网址http://ggzyjy.zunyi.gov.cn:88/ZYHY/)。
4.3电子招标文件费免费发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9 年 5月 15日9 时 00 分, 上传至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网址http://ggzyjy.zunyi.gov.cn:88/ZYHY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网址http://ggzyjy.zunyi.gov.cn:88/ZYHY/)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家税务总局正安县税务局
联系人: 杨勇 联系电话: 0851-26421519
地 址:正安县凤仪镇街道办事处文化北路114号
招标代理公司:贵州阳光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韦征
联系电话及传真:0851-28628098 邮箱:272952504@qq.com
行政监督部门:正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851-26420774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
201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