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县老城棚户区改造阳光大道自建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二次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威宁县老城棚户区改造阳光大道自建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二次设计招标已由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威发改行审【2018】3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威宁县阳光大道
2.2项目规模:建设内容包括场地平整、边坡防护、道路、雨水、污水、给水、绿化、景观、照明工程及强电、弱电土建部分。(一)土石方工程:场地平整面积119264.48平方米,挖方量约66万方;(二)道路景观绿化工程:12条小区道路总长2.44千米,给水管长2440米,雨水管长2440米,污水管长2440米;800KV室外箱变4台,强电管道2440米,弱电管道2440米;绿化面积26585平方米,路灯102盏。
2.3设计服务期限:20天
2.4招标范围:建设内容包括场地平整、边坡防护、道路、雨水、污水、给水、绿化、景观、照明工程及强电、弱电土建部分。(一)土石方工程:场地平整面积119264.48平方米,挖方量约66万方;(二)道路景观绿化工程:12条小区道路总长2.44千米,给水管长2440米,雨水管长2440米,污水管长2440米;800KV室外箱变4台,强电管道2440米,弱电管道2440米;绿化面积26585平方米,路灯102盏。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9月09日12时00分至2019年09月17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5.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9月09日12时00分至2019年09月17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9月29日13时00分,地点为同6.1(B)。
6.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9月29日13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282号)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
8.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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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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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威宁县荷叶路 | 地址: | 贵阳市观山湖区美的林城北门2号门上讲B19栋架空层2楼 |
| 邮编: | / | 邮编: | / |
| 联系人: | 陈龙 | 联系人: | 郭秀丽 |
| 电话: | 18212673623 | 电话: | / |
| 手机号码: | 18212673623 | 手机号码: | 15285126620 |
| 传真: | / | 传真: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