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隆县7个小城镇污水处理工程(设计)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晴隆县7个小城镇污水处理工程(设计)已由黔西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州发改发【2019】17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晴隆县水务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资金、其他资金(项目业主筹措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晴隆县水务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晴隆县
2.2项目规模:(一)新建8座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总规模为5300立方米。其中:安谷乡日处理规模为500立方米,光照镇日处理规模为1000立方米,茶马镇镇区日处理规模为500立方米,茶马镇大田社区日处理规模为300立方米,鸡场镇日处理规模为400立方米,大厂镇日处理规模为600立方米,碧痕镇日处理规模为1000立方米,花贡镇日处理规模为1000立方米。厂出水水质均达到一级A标准。配套建设相应的建、构筑物及设备。(二)铺设污水管网90.464公里。其中:安谷乡7.91公里、光照镇5.379公里、茶马镇镇区13.288公里、茶马镇大田社区4.362公里、鸡场镇9.122公里、大厂镇15.344公里、碧痕镇18.582公里、花贡镇16.477公里。DN200及以上的污水管道管材选用MUHDPE合金管,DN200以下污水管道管材选用UPVC管。
2.3设计服务期限:30天
2.4招标范围:晴隆县7个小城镇污水处理工程设计阶段全部工作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 / 个,近三年首席注册建筑师业绩 / 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注: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标,远程开标会议。资质,不作要求业绩,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9月18日09时00分至2019年10月11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5.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9月18日09时00分至2019年10月11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0月12日09时10分,地点为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义市桔山广场旁会展中心D区)。
6.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0月12日09时1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网及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 其他
无
9.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晴隆县水务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贵州鲁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 | 晴隆县 | 地址: | 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南京路汇川体育馆二楼 |
| 邮编: | / | 邮编: | / |
| 联系人: | 杜兴亚 | 联系人: | 常有义 |
| 电话: | 0859-7610571 | 电话: | 0859-3232370 |
| 手机号码: | / | 手机号码: | 18748875500 |
| 传真: | / | 传真: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