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县 2017 年马朝沟城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人防项目(二次)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绥阳县 2017 年马朝沟城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人防项目(二次)招标人为绥阳县鸿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人防设备生产安装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绥阳县洋川镇
2.2项目规模:人防设备及安装 1 批,详见招标文件
2.3建设工期:210天
2.4标段划分:绥阳县 2017 年马朝沟城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人防项目(二次)
2.5采购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及安装
交货期:210 日历天(合同签订后至本项目竣工验收,需配合土建总包单位等按相应行业标准实施)。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核发的《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定点产和安装企业资格认定证书》,并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业务承担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或机械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质,/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9月24日09时00分至2019年09月2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9月24日09时00分至2019年09月2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0月16日11时00分,地点为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 65 号)。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0月16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及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其他
无
8.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绥阳县鸿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 | 绥阳县 | 地址: | 贵阳市观山湖区美的林城时代 E-03 |
| 邮编: | / | 邮编: | / |
| 联系人: | 马丽丽 | 联系人: | 张工 |
| 电话: | / | 电话: | / |
| 手机号码: | 13985227884 | 手机号码: | 13984365125 |
| 传真: | / | 传真: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