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坝区2018年齐伯镇城镇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坝区2018年齐伯镇城镇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安顺市平坝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字[2019]1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顺市平坝区齐伯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单位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安顺市平坝区齐伯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平坝区齐伯镇
2.2项目规模:2018年度棚户区改造600户,新建1号路长1294.18米、宽8米,2号路长273.15米、宽8米,3号线长109.31米、宽6.5米,四号线长76.45米,宽6.5米,含给排水、强弱电、绿化亮化等;改造1号路长2112.8米、宽4.5米。2号路长1352.35米,宽4.5米;新建1号停车场2022.5平方米,二号停车场2004.5平方米及附属工程等。
2.3计划工期:365天
2.4招标范围:建设地点:平坝区齐伯镇建设内容和规模:2018年度棚户区改造600户,新建1号路长1294.18米、宽8米,2号路长273.15米、宽8米,3号线长109.31米、宽6.5米,四号线长76.45米,宽6.5米,含给排水、强弱电、绿化亮化等;改造1号路长2112.8米、宽4.5米。2号路长1352.35米,宽4.5米;新建1号停车场2022.5平方米,二号停车场2004.5平方米及附属工程等。计划工期:365日历天。本项目总投资4488万元。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包括的全部内容及责任缺陷期内的修复工作和服务。
2.5标段划分:平坝区2018年齐伯镇城镇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含临时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质,无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9月30日09时00分至2019年10月1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贵阳市遵义路65号)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9月30日09时00分至2019年10月1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0月24日09时30分,地点为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282号)。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0月24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及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其他
无
8.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安顺市平坝区齐伯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 | 安顺市平坝区齐伯镇齐伯村 | 地址: | 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30号合力紫郡大厦A1606 |
| 邮编: | 561100 | 邮编: | 550001 |
| 联系人: | 卢工 | 联系人: | 顾工 |
| 电话: | 18985701984 | 电话: | 18685029893 |
| 手机号码: | 18985701984 | 手机号码: | 18685029893 |
| 传真: | 18985701984 | 传真: | 186850298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