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都匀至安顺公路交工验收及桥梁荷载试验、桥梁外观与实体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州省都匀至安顺公路交工验收及桥梁荷载试验、桥梁外观与实体检测服务招标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16]253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其他资金(国家投资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资本金36.5%,银行贷款63.5%,招标人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桥梁荷载试验、桥梁外观与实体检测及交(竣)工验收试验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综合评标法。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都匀、安顺
2.2项目规模:贵州省都匀至安顺公路起于都匀杨柳街镇,途经麻江、都匀经开区、都匀市、贵定、惠水、长顺、紫云、安顺西秀区、镇宁、止于镇宁杨家山,全长275公里。其中主线初步设计阶段桥梁71609.8米/153座、隧道43140米/54座(桥隧比53.4%),设互通式立交19处;都匀支线初步设计阶段桥梁19167.2米/46座、隧道7209米/11座(桥隧比63.3%),设互通式立交4处;贵安支线初步设计阶段桥梁6233.3米/16座、隧道1477米/3座(桥隧比40.2%),设互通式立交2处。都安主线起于都匀市王司镇乌养,与厦蓉高速水口至都匀段相接,向南从都匀规划区边缘通过,在河阳乡与都新高速十字交叉设置枢纽互通后,经都匀市毛尖镇,贵定县窑上、云雾镇,再经惠水县岗渡、摆金、惠水县城南、大龙,长顺摆塘、新寨后,进入安顺市境内,经杨武、鸡场、岩腊,绕过龙宫风景区西南边缘后至终点镇宁县杨家山,与沪昆高速形成十字相交,并与镇宁至六枝公路顺接。路线全长215.012公里。路线主要控制点:起点王司(乌养),河阳、云雾、惠水、大龙、长顺、杨武,终点镇宁杨家山。其中乌养~云雾段采用设计速度100km/h、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整体式路基宽度为26.0米;云雾~惠水段采用设计速度100km/h、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整体式路基宽度为33.5米;惠水~大龙段利用惠兴高速公路改扩建,采用设计速度100km/h、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整体式路基宽度为41.0米;大龙~长顺段采用设计速度100km/h、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整体式路基宽度为41.0米;长顺~杨家山段采用设计速度100km/h、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整体式路基宽度为26.0米。都匀支线起于都匀市北部杨柳街,与兰海高速贵阳至新寨段相接,经羊列、坝固,终点在乌养与主线起点顺接,长40.930公里。全线采用设计速度80km/h、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整体式路基宽度为25.5米。路线主要控制点:起点杨柳街,中间点羊列、坝固,终点乌养。贵安支线起于曹摆,与花溪至安顺高速公路相接,经广顺、种获,在长顺县城北部、摆塘西侧与项目主线相接。路线全长19.193公里。该支线采用设计速度100km/h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整体式路基宽为33.5米。路线主要控制点:起点曹摆,中间点广顺,终点岩脚寨。
2.3计划工期:1000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交工验收及桥梁荷载试验、桥梁外观与实体检测服务招标,共划分为5个标段,包含标段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梁、隧道、交通安全设施(不含绿化、房建及机电工程)的交工验收检测及桥梁荷载试验、桥梁外观与实体检测工作。
2.5标段划分:JC5JC4JC3JC2JC1
服务期:自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交工验收及桥梁荷载试验、桥梁外观与实体检测工作内容全部完成,并提交合格的试验及检测报告之日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一)投标人应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有效的计量认证证书(CMA),且认证证书中认证范围具有相应的交工验收及桥梁承载能力检测相关参数,并且合法有效。(二)投标人应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类甲级资质。资质,无。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企业最新信用等级的最终引用将参照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黔交建设[2016]279号文件)、《关于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引用的补充通知》(黔交建设[2016]291号文件)(可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www.qjt.gov.cn上查询)、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办法》(交安监发[2018]78号)及《贵州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检测项目部管理细则》(黔交质[2015]111号)中有关规定执行。按上述规定确定的最新信用等级评价(以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信用等级为准)中B级及以上企业,可参与本项目投标。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最新信用等级评价(以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信用等级为准)为C、D级的企业的投标申请投标人应按标段提出投标申请,投标申请数量和可中标数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应按标段分别进行投标,参与投标和允许中标的标段数量详见招标文件。注: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的最新信用评价等级可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网站 http://www.jtsyjc.net/中查询(以最新公布的试验检测信用评价结果为准)。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投标文件均将予以否决。3.5 投标人与标段范围内对应的业主方、设计方、施工方、监理方、桥梁监控方有利益关系的试验检测机构,不能参加该标段的投标,否则该标段的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3.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1月19日00时00分至2019年11月27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sggzyjyzx.cn)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1月19日00时00分至2019年11月27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sggzyjyzx.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标段,图纸每套售价人民币2500元/标段,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2月10日13时00分,地点为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282号)。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2月10日13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282号)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2月10日13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2时00分至13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会议室,由招标人/招标代理签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招标人将于2019年12月10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在上述地址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出席会议。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省中心)》、《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7. 其他
如果您是第一次来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详细内容请参照<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初次办理流程>、<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证书申请指南>)先办理数字证书。投诉举报的处理(一)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其公证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二)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交通运输厅不予受理。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接受而向交通运输厅投诉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否则厅不予受理。招标人受理异议的电话:0851-82212909。省交通运输厅投诉举报受理部门为建设管理处,电话:0851-85992250。
8.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 | 贵州省贵阳市小河区三江口开发大道1号 | 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凯旋城3号楼4层0501号 |
| 邮编: | 550004 | 邮编: | 100101 |
| 联系人: | 彭先生 | 联系人: | 周先生、李先生 |
| 电话: | 0851-83937835 | 电话: | 010-51656899-851、856 |
| 手机号码: | 0851-83937835 | 手机号码: | 18798889357 |
| 传真: | 0851-83937835 | 传真: | 010-592732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