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谟县2018年石屯镇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望谟县2018年石屯镇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望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望发改发〔2018〕1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望谟县石屯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单位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望谟县石屯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望谟县
2.2项目规模:城市棚户区改造300套配套基础设施。地面硬化4750平方米,挡土墙2500立方米,道路改造1.5公里,排水沟800米;污水管网5.3公里;过路涵洞25座;安装太阳能路灯300盏及绿化工程。
2.3计划工期:365天
2.4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
2.5标段划分: 望谟县2018年石屯镇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注: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标,远程开标会议)资质,不要求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2月20日09时00分至2020年01月09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2月20日09时00分至2020年01月09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1月10日09时10分,地点为/。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1月10日09时1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交易系统(网址:http://ggzyjy.qxn.gov.cn/qxnztb/)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 其他
7.远程开标的时间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7.2 金州远程不见面交易系统开标大厅的网址:http://202.98.201.124:8112/BidOpening。7.3 各投标人应提前三十分钟,最迟不超过投标截止时间,登陆开标大厅并完成签到(注:投标人无须到达开标、唱标、评标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等事宜。注:投标人远程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操作手册请在办事指南中的“下载专区”中下载。
8.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望谟县石屯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陕西智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 | 望谟县石屯镇 | 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4号朱雀广场写字楼B508-B503 |
| 邮编: | 552300 | 邮编: | 562400 |
| 联系人: | 罗天荣 | 联系人: | 龚启江 |
| 电话: | / | 电话: | 0859-3259566 |
| 手机号码: | 15870333364 | 手机号码: | /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网址: | 网址: | www.zbsdj.com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南二环支行 | |
| 银行账号: | 银行账号: | 6113010520101410203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