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怀至遵义高速公路桥梁钢结构检测服务第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仁怀至遵义高速公路桥梁钢结构检测服务第二次招标已由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黔发改交通[2017]196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贵州省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专项建设基金、单位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38.7%;61.3%,招标人为贵州省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桥梁钢结构检测服务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仁怀、遵义
2.2项目规模:贵州省仁怀至遵义公路起自仁怀市苍龙赵家湾,接已建成都至遵义国家高速公路赤水至仁怀段,止于遵义市忠庄桃溪,接已建兰州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重庆至遵义段,路线全长52.45公里。全线在苍龙(枢纽,一期)、团结、松林、金鼎山(枢纽)、巷口、桃溪(枢纽)等6处设置互通式立交。全线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3.5米。桥梁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
2.3计划工期:1170天
2.4招标范围:仁怀至遵义高速公路桥梁钢结构检测服务内容包括:原材料进场抽检(原材料理化性能检测,≥30mm厚板探伤UT);焊缝常规无损检测(超声、磁粉、射线);高强度螺栓检测;钢构件的防腐涂料、涂层检测;协助业主方完成对自检单位的指导、管理工作及相关附属工作。团结特大桥检测工作内容还应包括钢管混凝土密实度检测。钢结构焊接的每一节段均需要抽检,检测比例为每一节段焊缝总长的30%以上,并满足最新检测及验收规范的要求,同时需涵盖每一节段焊缝施工质量控制点。检测地点在施工安装现场及钢结构出厂加工制作地。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省中心)招标文件。
2.5标段划分:RZQLGJGJC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有效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类甲级资质,或者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试验检测资质(试验检测资质证书上写明的试验检测机构可以是投标人的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且认证证书中认证范围应覆盖钢结构材料理化性能检测、焊缝无损检测、高强度螺栓检测、钢构件的防腐涂料、涂层检测、钢管混凝土密实度检测等相应参数,并且合法有效。资质,无。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企业最新信用等级的最终引用将参照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黔交建设[2016]279号文件)和《关于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引用的补充通知》(黔交建设[2016]291号文件)(可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www.qjt.gov.cn上查询)、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办法》(交安监发[2018]78号文件)以及《贵州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检测项目部管理细则》(黔交质[2015]111号文件)中有关规定执行。按上述规定确定的最新信用等级评价中B级及以上企业,可参与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最新信用等级评价(以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信用等级为准)为C、D级的企业的投标申请。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能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投标文件均将予以否决。3.6 与标段范围内对应的施工中标单位、监理中标单位、中心试验室中标单位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试验检测机构,不能参加该标段的投标,否则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3.7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2月23日00时00分至2019年12月30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不适用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2月23日00时00分至2019年12月30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省中心)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图纸每套售价人民币 1500 元/标段,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1月14日11时00分,地点为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282号)。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1月14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不适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投标人应于当日10时30分至11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省中心)开标区会议室(贵阳市遵义路65号),由招标人/招标代理签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招标人将于2020年1月14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在上述地址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出席会议。投标人应按照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省中心)保证金缴费码机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省中心)网站》、《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
7. 其他
7.1 如果您是第一次来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详细内容请参照<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初次办理流程>、<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证书申请指南>)先办理数字证书。7.2投诉举报的处理(一)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其公证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二)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交通运输厅不予受理。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接受而向交通运输厅投诉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否则厅不予受理。招标人:贵州省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异议受理电话:0851-82212909。省交通运输厅受理投诉举报的部门为建设管理处,电话:0851-85992250。
8.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贵州省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 | 贵阳市金阳新区阳关大道100号 | 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凯旋城3号楼4层0501号 |
| 邮编: | 550001 | 邮编: | 100101 |
| 联系人: | 李女士 | 联系人: | 周先生、张先生 |
| 电话: | 0851-82212909 | 电话: | 010-51656899-851、853 |
| 手机号码: | 0851-82212909 | 手机号码: | 18798889357 |
| 传真: | 0851-82212909 | 传真: | 010-592732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