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江平寨航电枢纽工程110kV线路送出工程(EPC)总承包施工招标公告
公告摘要
清水江平寨航电枢纽工程110kV线路送出工程EPC总承包招标。项目位于贵州黔东南地区,包括新建12.5km送出线路、36基铁塔及通信光缆工程。工期180天,投标截止2020年02月12日09时30分。
关键信息
详细内容
清水江平寨航电枢纽工程110kV线路送出工程(EPC)总承包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水江平寨航电枢纽工程110kV线路送出工程(EPC)总承包已由贵州省交通运输厅以黔交建设〔2016〕69号、黔发改交通〔2016〕29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贵州省航电开发投资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贵州省航电开发投资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贵州省黔东南地区台江县境内
项目规模:清水江属沅江干流的主源,平寨航电枢纽工程位于清水江干流中下游段,坝址位于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施秉县双井镇平寨村上游峡谷出口,是《清水江干流革东以上河段水电开发规划》自上而下推荐的12级开发方案中的第9个梯级,枢纽左岸为施秉县,右岸为台江县。平寨航电枢纽工程水库正常蓄水位543m,多年平均流量110m3/s,水库总库容3829万m3,设计通航船舶吨级为500t,电站装机容量42MW。本工程以水库库容及设计通航船舶吨级确定工程等别为三等工程,工程规模为中型。本次招标项目范围为新建12.5KM平寨水电站~施洞变110kV送出工程及施洞变电站110kV间隔扩建。
计划工期:180天
招标范围:线路工程导线截面为1×185mm2,线路电压等级为110kV,新建线路路径长约12.5km,均按照10mm冰区设计。本工程新建铁塔36基(单回耐张塔16基,单回直线塔20基)。OPGW通信光缆工程利用平寨水电站升压站~110kV施洞变110kV架空线路,同塔架设1根24芯OPGW光缆,新建光缆路径长约12.5km,两端变电站站内采用无金属光缆(GYFTZY-24B1),无金属光缆长约600米。施洞110kV变电站110kV间隔扩建部分(仅在站内预留出线间隔场地进行,不需重新征地)。包含施工图设计及评审、施工、征地协调及赔偿、林地及青苗赔偿、设备及材料采购运输、安装、试验检测、试运行、带电搭接作业、同地方电力部门或省电网公司以及其他相关主管部门的协调、竣工验收、人员培训等售后服务和质保期服务等。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标段号:QSJPZZB-2020-02。本工程不采取简易程序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试类三级及以上许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名,应具备电力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及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无在岗项目。
设计负责人资格:1名,应具备电力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证书,无在岗项目。
施工负责人资格:1名,应取得电力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证并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无在岗项目。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母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1月10日00时00分至2020年01月17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省中心)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平台(http://ggzy.guizhou.gov.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02月12日09时30分,地点为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282号)。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上发布。
7. 其他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
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内容有异议的。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接受而向交通运输厅投诉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否则厅不予受理。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投诉举报受理部门为建设管理处,电话:0851-85992250。贵州省航务管理局投拆举报受理部门为纪检监察室,电话:0851-86500818。
8. 联系方式
| 项目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名称 | 贵州省航电开发投资公司 | 贵州富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6号大唐东原财富广场3号楼16楼 | 贵阳市观山湖区黔灵山路世纪金源财富中心B座9楼 |
| 邮编 | 550081 | 550081 |
| 联系人 | 王工 | 邰工 |
| 电话 | 0851-88402056 | 0851-84393685 |
| 传真 | 0851-88402056 | 0851-84393685 |
完整摘要
参建方信息
作者信息
贵州富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作者
姓名:贵州富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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