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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剑河县城乡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工程PPP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2020-01-20 查看 20 次 贵州同辉招标有限公司 贵州同辉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

贵州省剑河县城乡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工程PPP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州省剑河县城乡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工程PPP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已由黔东南州发改委以黔东南发改审批【2019】74号、黔东南发改审批【2017】10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剑河云青生态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剑河云青生态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剑河县

2.2项目规模:贵州省黔东南州剑河县,涉及县城、岑松镇、柳川镇等 14 个乡镇及街区。新建污水处理厂 7 座,日处理污水 3650 吨,配套建设管网 160839米及配套设施,涉及 14 个乡镇及街区。

2.3设计服务期限:55天

2.4招标范围:包括工程勘察(包括岩土、工程测量等)、初步设计(包含编制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

计划工期55日历天,以中标通知书签发之日起算,中标单位必须完成初步设计、勘察、施工图设计并提交阶段设计成果,甲方报批的时间另行计算。其中:(1)勘察、初步设计(包含编制初步设计概算)周期:20日历天,以中标通知书签发之日起算,提交勘察成果报告、初步设计(包含编制初步设计概算),其勘察、初步设计成果报告的提交及审查时间必须满足甲方审核工作进度要求,并应及时配合甲方向住建及相关部门办理入件审查手续及完成初步设计评审等工作。(2)施工图设计周期:25日历天,以初步设计通过评审之日起算,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并应及时配合甲方向住建及相关部门办理入件审查手续及完成施工图评审等工作。(3)施工图审查意见修改并通过:10日历天,以施工图通过审查之日起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2)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业绩,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需要牵头单位及成员均录入信息。不同时具有上述勘察、设计资质的,可组成联合体投标,但必须以具有上述设计资质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与另一家具有上述工程勘察资质的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每个单位只能参加一个联合体,提交联合投标协议书(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且由牵头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并且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2) 联合体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家;(5)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全部入围。如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不足3家或开标时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单位不足3家或资格审查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家或有效的投标文件不足3家时,报原项目审批部门,重新组织招标。。

申请人拟派的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1月20日00时00分至2020年01月31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5.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1月20日00时00分至2020年01月31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222.87.1.65:8000/qdnhy)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2月12日09时30分,地点为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凯里市荷香居3-4栋)。

6.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2月12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uizhou.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州)(http://ggzyjyzx.qdn.gov.cn)上发布。

8. 其他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剑河云青生态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贵州同辉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剑河县地址:贵阳市瑞金南路东方大厦19楼3号
邮编:556000邮编:550002
联系人:顾业文联系人:冉晓敏
电话:/电话:/
手机号码:13765593946 手机号码:13595124585
传真:/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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