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顺县城氛围亮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顺县城氛围亮化工程已由长顺县发改局以长招标办发【2020】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其他。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长顺县
2.2项目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30天
2.4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2.5标段划分:长顺县城氛围亮化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竞标人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须包含照明或亮化或灯饰及安装相关经营范围。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或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3、提供2019年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证明材料,新公司提供2020年近期(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税收的供应商须提供免税的证明文件)。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3月25日12时00分至2020年03月30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顺县分中心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3月25日12时00分至2020年03月30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3月31日15时00分,地点为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顺县分中心)。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3月31日15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网、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 其他
无
8.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长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贵州新合佳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 | 长顺县长寨街道办新村路 | 地址: |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长顺县顺城国际7栋3楼301室 |
| 邮编: | 550700 | 邮编: | 550700 |
| 联系人: | 黎欣 | 联系人: | 唐龙 |
| 电话: | / | 电话: | / |
| 手机号码: | 18184110102 | 手机号码: | 13608593443 |
| 传真: | / | 传真: |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贵州农业银行长顺县支行 | |
| 银行账号: | 银行账号: | 23587001040013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