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贞丰农商银行行政大楼招引大厅装修及外观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州贞丰农商银行行政大楼招引大厅装修及外观改造工程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贵州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贵州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贵州省黔西南州贞丰县珉谷镇金丰大道南侧
2.2项目规模:行政办公楼外立面装饰、外立面亮化、部分室外装饰、屋面防水改造及一楼接待大厅、接待区、电梯厅、卫生间等室内装饰改造
2.3计划工期:90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贵州贞丰农商银行行政大楼招引大厅装修及外观改造工程
2.6项目总投资:约50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4月26日08时30分至2020年04月30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贵州邦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兴义市机场大道金地上品B栋605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4月26日08时30分至2020年04月30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招标文件工本费及施工图纸复印费可采用银行柜台或者网银转账或现金形式。采用银行柜台或者网银转账形式的,招标文件工本费及施工图纸复印费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1)银行柜台或者网银转账形式缴纳的,账号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贵州邦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收款单位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黔西南分行营业部;汇款账号:2397 5001 0400 11362; 汇入行行号:1037 0709 7502;(2)现金形式缴纳的,直接缴纳到贵州邦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财务室,并领取收据。财务室联系电话:0859-3330919。4.3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资料:有效的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红色鲜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4.4、如采用银行柜台或者网银转账缴纳文件费的领取招标文件时需出示转账的凭证。4.5、根据《关于修订贵州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有关条款的通知》(黔建建通〔2020〕20号)。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经核查确认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拒绝其购买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5月18日09时30分,地点为兴义市规划设计院二楼会议室。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5月18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兴义市规划设计院二楼会议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
7. 其他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照招标文件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贵州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贵州邦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 | 贞丰县 | 地址: | 兴义市机场大道金地上品B栋605号 |
| 邮编: | / | 邮编: | 562400 |
| 联系人: | 王宏斌 | 联系人: | 刘晶 |
| 电话: | 15885957519 | 电话: | 0859-3330919 |
| 手机号码: | 15885957519 | 手机号码: | 0859-3330919 |
| 传真: | / | 传真: | 0859-33309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