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人民检察院办案及技术用房建设项目(项目名称)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人民检察院办案及技术用房建设项目(项目名称)监理招标已由贵定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贵发改复[2016]17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贵定县人民检察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贵定县人民检察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金南街道金南大道旁
2.2项目规模:新建办案及技术用房。占地5亩。总建筑面积2448平方米。
2.3监理服务期限:365天
2.4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阶段监理、验收交付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详见招标文件与合同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条件。附近三年类似业绩1个以上,近三年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类似业绩 / 个,其中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资质,/业绩,并在人员、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5月14日09时00分至2020年05月20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5月14日09时00分至2020年05月20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1、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报名资料,发送扫描件至代理公司邮箱(邮箱:180178589@qq.com),由代理公司审核并给予回复,审核通过后投标人报名成功。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已成功报名的投标人通过代理公司的QQ邮箱获取招标文件(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开始出售)。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6月09日15时00分,地点为(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定县分中心(贵定县金南新区汇东地产政府服务中心四楼))。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6月09日15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网公共服务平台上、贵定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7. 其他
无
8.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贵定县人民检察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贵州中正信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 地址: | 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 | 地址: | 贵州省贵安新区大学城贵州城市职业学院智能(建筑)科技创新孵化园0907-10工位 |
| 邮编: | / | 邮编: | / |
| 联系人: | 罗检 | 联系人: | 李菲 |
| 电话: | / | 电话: | / |
| 手机号码: | 19808411300 | 手机号码: | 13595489510 |
| 传真: | / | 传真: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