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人民检察院办案及技术用房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人民检察院办案及技术用房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已由贵定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贵发改复【2016】17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贵定县人民检察院,建设资金来自其他资金(申请中央项目资金,其余部分由地方财政解決),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贵定县人民检察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去金南街道金南大道旁
2.2项目规模:新建办案及技木用房。占地 5亩。总建筑面积2448平方米
2.3设计服务期限:45天
2.4招标范围:招标内容所涉及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条件。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其中,投标人首席注册建筑师资格等级:国家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资质,/业绩,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5月15日09时30分至2020年05月2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贵州红葫芦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贵定县金南街道迎宾路39-45号)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5.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5月15日09时30分至2020年05月2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6月04日15时00分,地点为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定县分中心(贵定县金南新区汇东地产政府服务中心四楼)。
6.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6月04日15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定县分中心网 贵州省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8. 其他
无
9.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贵定县人民检察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贵州红葫芦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 | 贵定县 | 地址: |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路花果园项目R-2区第1(贵阳都会)栋1单元29层24号【花果园社区】 |
| 邮编: | 551300 | 邮编: | 551300 |
| 联系人: | 罗检 | 联系人: | 廖磊磊 |
| 电话: | / | 电话: | 0854-5233440 |
| 手机号码: | 19808411300 | 手机号码: | 17384138872 |
| 传真: | / | 传真: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