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三江项目配套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州三江项目配套工程已由乌当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020-520112-47-03-183158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筹集,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当区毗邻132县道,西侧邻北京东路,东侧邻贵阳绕城高速
2.2项目规模:项目用地面积2353.18亩,内容包含“七通一平”的“一平”工程、施工临时便道的保畅工程、地基基础处理以及施工期间的临时排水措施。
2.3计划工期:180天
2.4招标范围:2.4.1勘察招标范围:本项目规划用地范围内的全部初勘、边坡及挡墙的勘察和设计、地基处理设计、场地内的水文地质勘察和工程测量等全部工作;2.4.2设计招标范围:含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场地内土石方调配及后续技术服务等全部设计工作;2.4.3施工招标范围:本项目所涉及的场平土石方、地基处理、挡土墙及边坡支护、施工期间的降水、排水、施工期交通组织、临时设施的拆除及恢复等全部相关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勘察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及以上资质。设计资质: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2家;3.2.2、联合体各成员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与资质证书均处于有效期内;3.2.3、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3.2.4、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责任及义务;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中与招标人的联络工作;3.2.5、联合体各方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被有关部门通报在招投标过程中有违法行为;3.2.6、联合体各方近3年内未发生过一般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3.2.7、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参加投标;3.2.8、投标过程中凡联合体牵头人签字盖章的文件均被视为联合体各方协商同意的文件(除联合体协议书外)。
3.1补充: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项目负责人资格:(a)勘察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b)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c)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1)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担任已中标未开工或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2)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3)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4)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3.3 本次招标实行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3.4凡贵州省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或其他官方网站公布限制参加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5月21日10时00分至2020年06月0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http://222.85.133.14:8899:8899/)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5月21日10时00分至2020年06月0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http://222.85.133.14:8899:8899/)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1(A)不采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6月10日14时00分,地点为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阳市观山湖区中天会展中心soho办公楼G座)。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6月10日14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阳市观山湖区中天会展中心soho办公楼G座)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1(B)和5.2(B)不采用。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其他
无
8.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
| 地址: | 贵阳市观山湖区毕节路58号联合广场A座 | 地址: |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北京西路38号1单元 |
| 邮编: | 550081 | 邮编: | 550081 |
| 联系人: | 韩 工 | 联系人: | 韩 工宋燕、曹晶 |
| 电话: | 0851-87980163 | 电话: | 0851-84791016 |
| 手机号码: | 0851-87980163 | 手机号码: | 0851-84791016 |
| 传真: | 0851-87980163 | 传真: | 0851-847910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