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镇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勘察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镇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勘察)已由清镇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清发改复【2019】17号、清发改复【2019】1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镇碧水清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其他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清镇市碧水清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清镇境内
2.2项目规模:市政基础设施污水处理工程(包含污水处理工程、污水收集及输送主管网、新建污水处理厂站)、垃圾收运系统工程。
2.3勘察服务期限:60天
2.4招标范围:市政基础设施污水处理工程(包含污水处理工程、污水收集及输送主管网、新建污水处理厂站)、垃圾收运系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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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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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5月26日09时30分至2020年06月0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贵阳市小河万科大都会南区15栋14-1号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5月26日09时30分至2020年06月0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贵阳市小河万科大都会南区15栋14-1号)购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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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6月15日14时00分,地点为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贵阳市小河万科大都会南区15栋14-1号)。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6月15日14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贵阳市小河万科大都会南区15栋14-1号)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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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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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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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清镇市碧水清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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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清镇市 | 地址: | 贵阳市小河万科大都会南区15栋14-1号 |
| 邮编: | 550002 | 邮编: | 550001 |
| 联系人: | 张工 | 联系人: | 张工 |
| 电话: | 18185181898 | 电话: | 13595124585 |
| 手机号码: | 18185181898 | 手机号码: | 135951245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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