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公资告(2020)建字第7857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镇市红枫湖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环境保护工程EPC工程总承包已由清镇市发展和改革局以 关于对清镇市红枫湖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环境保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清发改复[2019]6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0%; ,招标人为贵阳市生态环境局清镇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地址:清镇市红枫湖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 ,项目投资:2553.97 万元 ,工期:395(日历天)
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并通过审查及审定的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施工(含材料、设施、设备采购)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建设规模:新建隔离 围栏工程22176米,改造修复围栏1059米,新建水城隔离浮排850米,道路警示牌及保护区标识牌144块,增加湖滨岸缓冲带建设34086平方米,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陆域硬质隔离工程,建设围墙总长6882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项目要求申请人具备 设计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专业 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
3.3、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其中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本项目投标活动中的组织协调工作; 2、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责任及权利义务;。
3.4、 各申请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5月09日 10时00分至 2020年05月29日 10时00分,在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ggzy.guiyang.gov.cn/) 购买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如有)。
4.2、 招标文件含图纸每套售价5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06月01日 10时30分 ,地点: 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阳市观山湖区中天会展城SOHO区 G座)(四楼四楼开标六室),(详见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显示屏)。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贵阳市生态环境局清镇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贵州百胜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联 系 人: | 谷工 | 联 系 人: | 18085111279 |
电 话: | 13678504423 | 电 话: | 吴凯 |
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 | 秦工 |
电 话: | 0851-84839726 |
贵阳市生态环境局清镇分局
2020年0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