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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宁自治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2020-06-09 查看 3 次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

威宁自治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威宁自治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已由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威发改行审〔2020〕7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县级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威宁县六桥街道鸭子塘村

2.2项目规模:占地面积1145平方米,包含入警登记、安全检查、物品储存、信息采集、等候(侯问)、讯(询)问、毒品检测、判断等工作区域和功能室建设

2.3计划工期:365天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以及补充文件所示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

2.6资金来源及项目投资估算额:6426512.97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6月09日00时00分至2020年06月16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6月09日00时00分至2020年06月16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guizhou.gov.cn)购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7月01日11时00分,地点为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282号)。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7月01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省中心)上发布。

7. 其他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威宁县凤山大道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亚太中心(V区15栋)2710室
邮编:/邮编:/
联系人:江科长联系人:陈宇
电话:/电话:/
手机号码:18685735655手机号码:18198102747
传真:/传真:/

特别提醒:1.首次进入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的投标人,需先到交易中心办理诚信库入库注册和数字证书 CA 证,然后才能在网上进行报名;2.投标人网上报名后,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网银在线支付,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下载,否则逾期系统自动关闭,报名不成功;3.澄清、修改文件在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系统发布,不另行通知。投标截止时间前,潜在投标人应密切关注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系统,及时下载相关澄清、补遗、修改,依据最新发布的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投标后中标候选人公示或流标(终止招标)公示在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系统发布,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