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县建设投资大厦装修工程项目及金沙县新城区中心广场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沙县建设投资大厦装修工程项目及金沙县新城区中心广场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金沙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金发改投资【2012】1003号、2018-520523-48-03-394118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金沙县静丰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金沙县静丰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金沙县西洛乡中心村
2.2项目规模:其中1)金沙县建设投资大厦装修工程项目:规划用地面积72892.93平方米,建设占地面积3953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0311.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2369.8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941.48平方米)。目前主体已基本建设完成,现对建设投资大厦主楼、裙楼(含业务用房、设备用房、附属用房、地下停车场)进行室内外装修,包括给排水、供电、配套建设的道路、绿化、地面停车场、广场等辅助设施建设。2)金沙县新城区中心广场建设项目:规划用地面积29540.6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00平方米,为市民集会城市广场。
2.3计划工期:450天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两项目的修建性报规设计(不包含金沙县新城区中心广场建设项目)、以及可能的扩规设计、施工图设计(限额)、专业施工图二次深化设计、提供相应设计技术交底,各阶段概(预)算文件,严格执行限额设计,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服务、咨询、管理工作和竣工验收等全部限额设计工作以及后期服务等。(本次设计范围不包括结构加固、外电(产权分界点至表计)、室外泛光、边坡以及厨房设备二次专业设计内容。)经图审合格的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的限额建造并修复其中的任何质量缺陷等全部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清理、结构加固、局部土石方、可能有的基础、边坡支护、室外工程、配电报装、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屋面、建筑给排水及采暖、消防改造、电梯、建筑智能化、电气工程、绿化景观、建筑节能等所有限额建造工作,详见设计任务书)。承担各项设计成果评审(估)的工作,包审包过,承担各项设计成果及专项验收专家咨询费,承担各项专项验收工作,包验包合格。本次设计范围不包括的内容均由承包人中的施工企业负责(结构加固、外电(产权分界点至表计)、室外泛光、边坡以及厨房设备二次专业设计内容),所有分包项目达到招标限额及要求的履行法定发包义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项目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3.2项目经理资格: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其中: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联合体中的施工企业;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中与招标人的联络工作;2、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责任及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均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5、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4各申请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提出投标申请。资质,无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其中: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联合体中的施工企业;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中与招标人的联络工作;2、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责任及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均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5、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6月16日08时30分至2020年06月22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6月16日08时30分至2020年06月22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7月07日09时30分,地点为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毕节市学院路金帝豪庭1,2楼)。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7月07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及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及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 其他
7.1投标保证金缴纳至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名称: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17710121050000969开户银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行7.2缴纳费用之前请确保缴费账户已在交易系统注册登记且生效,所注册的账户信息准确无误(账户类别、账户名称、账号、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号、开户银行名称及开户支行号),如果没有注册账户信息,请登陆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会员-会员信息变更-银行账户增加需要缴费的银行账户信息,基本账户有地区码的,填写账号时需加上地区码(但不加-)然后提交审核并审核通过。缴纳费用时请在银行汇款单备注、附言、用途、说明、附加信息、摘要等处填写投标随机码(只填写随机码且字体清晰,有其他汉字或符号等内容作为无效费用),否则将影响缴纳的费用到账,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3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按招标文件要求的金额一次性转入,且确保在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并检查绑定成功,否则,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4转账方式支持网上银行(工商银行除外)及柜台转账两种方式,不支持超级网银(手机银行)及第三方平台支付。7.5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内完成上传投标文件和签到手续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开标过程中,按要求未能在20分钟内完成解密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7.6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业务系统发出的文件澄清与更正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7.7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的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相关事宜应采用电子交易方式进行,潜在投标人凭办理的数字证书登录该系统参与招投标活动。投标文件的制作、上传、签到、解密应当符合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要求,否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如有不明请及时详询网上投标技术支持方。联系电话:信源公司刘工(0857-8317294)。
8.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金沙县静丰置业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 | 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鼓场街道长江大道西段黎明花园东区二单元三楼 | 地址: | 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中央商务区1单元1号楼2904号 |
| 邮编: | 551800 | 邮编: | 550000 |
| 联系人: | 王晓 | 联系人: | 朱贵铭 |
| 电话: | 18076178791 | 电话: | 17585256768 |
| 手机号码: | 18076178791 | 手机号码: | 175852567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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