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州中队文化及训练设施改造工程(二次招标)竞争性谈判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盘州中队文化及训练设施改造工程(二次招标)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武警某部,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武警某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竞争性谈判。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盘州市
2.2项目规模: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全部内容
2.3计划工期:30天
2.4招标范围:竞谈文件、答疑文件、补遗书包含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盘州中队文化及训练设施改造工程(二次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项目经理需具有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7月07日10时00分至2020年07月0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钟山区白鹤路白鹤安置小区5号楼一单元6楼603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7月07日10时00分至2020年07月0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购买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竞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公司股权结构概况。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7月10日15时00分,地点为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钟山区白鹤路白鹤安置小区5号楼一单元6楼603室)。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7月10日15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武警贵州省总队六盘水支队强军网上发布。
7. 其他
无
8.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武警某部 | 招标代理机构: |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 | 六盘水钟山区凉都大道 | 地址: | 钟山区白鹤路白鹤安置小区5号楼一单元6楼603室 |
| 邮编: | / | 邮编: | / |
| 联系人: | 王助 理 | 联系人: | 王工 |
| 电话: | / | 电话: | / |
| 手机号码: | 18798487809 | 手机号码: | 15186751276 |
| 传真: | / | 传真: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