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董地乡土补中桥连接线通组路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纳雍县董地乡土补中桥连接线通组路建设工程已由纳雍县人民政府以纳府复【2020】4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纳雍县董地苗族彝族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其他资金(贵州省脱贫攻坚子基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纳雍县董地苗族彝族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其他。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纳雍县董地苗族彝族乡
2.2项目规模:本项目总里程0.502公里,路基宽度为4.5m,公路等级为等外级,设计时速为15km/h。主要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路基路面排水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及桥涵工程等。
2.3计划工期:60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总里程0.502公里,路基宽度为4.5m,公路等级为等外级,设计时速为15km/h。主要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路基路面排水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及桥涵工程等。
2.5标段划分:纳雍县董地乡土补中桥连接线通组路建设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二)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http://www.ccgp.gov.cn/cr/list);(2)查询截止时点:购买标书当日至开标前一天任一时间;(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投标人提供查询记录截图,开标后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记录,对完整信息打印作为证据;发现有失信信息情况的,将记录、证据转交评标委员会。根据财政部第74号令第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可以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加入供应商库。财政部门不得对供应商申请入库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利用供应商库进行地区和行业封锁”。目前,贵州省尚未建立政府采购供应商库。资质,无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7月22日08时30分至2020年07月24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温州商贸城10栋4楼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7月22日08时30分至2020年07月24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7月29日09时30分,地点为其他(纳雍县雍和世纪城政务中心11楼会议室)。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7月29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其他
无
8.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纳雍县董地苗族彝族乡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贵州泽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 | 纳雍县董地苗族彝族乡人民政府 | 地址: | 温州商贸城10栋4楼 |
| 邮编: | 553300 | 邮编: | 553300 |
| 联系人: | 刘先生 | 联系人: | 雷婷 |
| 电话: | / | 电话: | / |
| 手机号码: | 13885704208 | 手机号码: | 15086334434 |
| 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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