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县清河水库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威宁县清河水库工程施工监理已由毕节市水务局以毕水计〔2020〕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威宁县盐仓镇兴发村境内
2.2项目规模:工程建设任务为集镇及农村人畜饮水;主要工程建成后,年总供水量95.55万m3,解决威宁县盐仓镇、板底乡、赫章县双坪乡集镇人口8592人、农村人口8664人和3173头大小牲畜的饮水问题。清河水库正常蓄水位2339.00m,相应库容为88.6万m3,设计洪水位2340.41m,相应库容103万m3,工程等别为Ⅳ等,工程规模为小(1)型;大坝为碾压风化料土石坝,最大坝高37m。
2.3监理服务期限:665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水利部核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与本次招标范围相适应的监理能力。2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 凡贵州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或其他官方网站公布限制参加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7月28日08时30分至2020年08月03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7月28日08时30分至2020年08月03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8月18日09时30分,地点为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毕节市学院路金帝豪庭1,2楼)。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8月18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毕节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贵州省水利水电建设工程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 其他
无
8.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贵州吉阳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 | 威宁自治县 | 地址: | 贵阳市乌当区保利温泉新城三期五栋3单元702室 |
| 邮编: | 553100 | 邮编: | 550018 |
| 联系人: | 李拓 | 联系人: | 张亦先 |
| 电话: | / | 电话: | / |
| 手机号码: | 14728660032 | 手机号码: | 18198553380 |
| 传真: | / | 传真: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