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贵州省县乡公路(第三批次)路面改善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0年贵州省县乡公路(第三批次)路面改善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贵州省交通运输厅以《中共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委员会会议纪要》(2020年第十期)、(黔交规划〔2020〕4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贵州省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单位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20%、自筹资金80%,招标人为贵州省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第三批次涉及贵州省六盘水市、遵义市、毕节市、黔西南州、黔东南州5个市、州的约8个市、区、县
2.2项目规模:本次投入资金约 3 亿元,启动约300公里县乡公路路面改善提升工程建设,重点改造8个市区县路基宽度≥4.5米、路面破损严重路段
2.3计划工期:0天
2.4招标范围:各标段范围内的县乡公路改造的勘察(检测)、设计、设计后续服务、施工等,具体工程数量、工作内容以监督管理单位批复的县乡公路施工图(含预算)为准
2.6 计划工期修改为:建设工期约为1个月。预计工作开始时间为2020年9月7日,2020年9月30日前完工。具体时间以发包人通知时间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或水文地质勘察或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及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证书,2018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中流动比率大于1,近三年(2016年至2018年)平均主营业务收入1亿元及以上(含1亿元)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应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该单位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在本标段的所有投标将被拒绝。。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注册单位名称应与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名称一致),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5年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经验。3.4 投标人未被交通运输部或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或贵州省公路局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贵州省交通建设市场且处罚期未满。3.5 (1)投标人最新信用等级将按照《贵州省公路局关于发布2019年度贵州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设计及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黔路发〔2020〕48号文)、《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贵州省2019年度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公告》(黔交建设〔2020〕33号文)、贵州省公路局关于印发《贵州省公路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招投标工作的通知》(黔路发[2013]41号文件)、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黔交建设[2016]279 号文件)和《关于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引用的补充通知》(黔交建设[2016]291 号文件)中有关规定执行。(2)投标人信用等级的引用原则:联合体投标的采用联合体牵头人的施工信用评价等级,非联合体投标的采用该投标人的施工信用评价等级。投标人最新信用等级按以下顺序引用(排序在前的优先):①贵州省公路局的信用评价等级(采用建设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②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的信用评价等级(采用综合评价信用等级);③交通运输部的信用评价等级。无上述信用评价等级时,其信用评价等级按以下原则确定:A. 没有发现不良信用记录的,按A级对待;B. 有一般不良记录的,按B级对待;C. 仅有1次达到直接定为 D级不良记录的,或仅有2次达到直接定为C级不良记录的,按 C级对待;D. 发生直接定为 D级不良记录超过1次的,或直接定为C级不良记录超过2次的,或直接定为D、C级不良记录合计2次的,按D级对待。按上述规定确定的最新信用等级评价为C级及以上,可参与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最新信用等级评价为D级的企业的投标申请(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的最新信用等级须为C级及以上)。投标人在省交易中心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时自行确定填报信用等级,如因投标人查询有误或填报错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后果。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为避免出现上述关联情况,招标人鼓励具有关联关系的企业协商推选出信誉好、实力强的企业参与投标。3.7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以后的查询记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8月13日00时00分至2020年08月19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8月13日00时00分至2020年08月19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云(http://ggzy.guizhou.gov.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9月02日09时30分,地点为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282号)。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9月02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云、贵州省公路局网站上发布。
7. 其他
7.1 首次进入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人,需先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入场登记和CA证书,然后才能在网上下载文件。7.2 投标人应随时关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云发出的补遗书等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8.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贵州省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 | 贵阳市观山湖区阳关大道100号C栋 | 地址: | 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南路世纪城L组团11号楼39层4号 |
| 邮编: | 550004 | 邮编: | 550022 |
| 联系人: | 李女士 | 联系人: | 王先生 |
| 电话: | 0851-86833235 | 电话: | 0851-84843027 |
| 手机号码: | / | 手机号码: | / |
| 传真: | 0851-86866696 | 传真: | 0851-848430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