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屏县2016年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生态半岛实物安置点工程10KV电力施工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玉屏县2016年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生态半岛实物安置点工程10KV电力施工已由玉屏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玉发改发[2015]50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贵州省玉屏侗族自治县鑫源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单位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贵州省玉屏侗族自治县鑫源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玉屏县
2.2项目规模:生态半岛实物安置点建设项目工程10KV配套工程
2.3计划工期:60天
2.4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其他资料所示内容
2.5标段划分:玉屏县2016年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生态半岛实物安置点工程10KV电力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9月07日09时00分至2020年09月1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贵州璟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9月07日09时00分至2020年09月1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现场购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8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9月27日10时00分,地点为贵州璟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9月27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现场递交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其他
无
8.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贵州省玉屏侗族自治县鑫源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贵州璟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 | 玉屏县平溪街道红花路老人事局(五楼) | 地址: | 玉屏侗族自治县皂角坪办事处中山路210号 |
| 邮编: | 554000 | 邮编: | 554000 |
| 联系人: | 付工 | 联系人: | 姚娟、李亮灯 |
| 电话: | 15285994404 | 电话: | 18275011807 |
| 手机号码: | 15285994404 | 手机号码: | 18275011807 |
| 传真: | 08563376748 | 传真: | 08563376748 |
| 网址: | 网址: | 无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贵州银行玉屏支行 | |
| 银行账号: | 银行账号: | 06090013000001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