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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营运桥梁定检项目招标公告

2020-09-21 查看 2 次 贵州富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贵州富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

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营运桥梁定检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营运桥梁定检项目已由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营运事业部以黔高速营运纪要〔2019〕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其他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营运桥梁定检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2020年开展G69惠罗线、G76厦蓉高速(毕节清织段)、G76厦蓉高速(织纳段)、S88榕麻高速(驾荔段)、G7611都香高速(六镇)、G7611都香高速(六六段)、S62余安高速(罗望)、S15松从高速(铜大线)、S55遵赤高速(白茅段)、S25沿榕高速(思剑线)、G7611都香高速(六威段)、S04六盘水环线等营运高速公路项目桥梁开展定期检查工作。

2.2项目规模:本次招标定检桥梁为2011年以来通车营运的高速公路桥梁,包含钢筋混凝土、预应力混凝土、钢结构等不同跨径的特大桥、大中小桥。本次定检桥梁分为QLJC-01~QLJC-08共8个标段

2.3计划工期:150天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定检桥梁为2011年以来通车营运的高速公路桥梁,包含钢筋混凝土、预应力混凝土、钢结构等不同跨径的特大桥、大中小桥。本次定检桥梁分为QLJC-01~QLJC-08共8个标段

2.5标段划分: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营运桥梁定检项目QLJC-08标段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营运桥梁定检项目QLJC-07标段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营运桥梁定检项目QLJC-06标段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营运桥梁定检项目QLJC-05标段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营运桥梁定检项目QLJC-04标段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营运桥梁定检项目QLJC-03标段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营运桥梁定检项目QLJC-02标段 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营运桥梁定检项目QLJC-01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者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持有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综合甲级资质或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具有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在有效期内),且认证证书中认证范围具有相应的检测相关参数,并且合法有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试验检测能力。投标人应进入“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http://www.jtsyjc.net)”中的试验检测机构列表,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系统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或其为非独立法人的下属机构或部门的试验检测机构)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 投标人应按照《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黔交建设〔2016〕279号文件及及《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引用的补充通知》黔交建设〔2016〕291号文件及《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办法的通知》(交质监发〔2018〕78号)文件的中有关规定执行,投标人最新信用评价结果:以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http://www.jtsyjc.net)”中查询到的最新的信用评价结果为准; 无上述信用评价等级时,其等级按以下原则确定:没有发现不良信用记录的,按A级对待;有一般不良记录的,按B级对待;仅有1次达到直接定为D级不良记录的,或仅有2次达到直接定为C级不良记录的,按C级对待;发生直接定为D级不良记录超过1次的,或直接定为C级不良记录超过2次的,或直接定为D、C级不良记录合计2次的,按D级对待。  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认定,按《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办法〉的通知》交安监发〔2018〕78号的规定执行。按上述规定,信用等级(投标截止日前最新信用等级)为AA的企业可以对上述8个标段中的5个标段进行投标,且最多能中3个标,但拟派主要人员不得重复(主要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以及试验检测师); A级企业可以对上述8 个标段中的2个标段进行投标,且最多只能中1个标; B级企业可以对上述8 个标段中的 1 个标段进行投标,且最多只能中 1个标; C级企业可以对上述8个标段中的 1 个标段进行投标,且最多只能中1个标。本项目不接受信用等级为D级的单位参与投标。投标人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时自行确定填报信用等级,如因投标人查询有误或填报错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后果。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9月21日18时00分至2020年09月28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9月21日18时00分至2020年09月28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省中心)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0月20日13时00分,地点为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282号)。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0月20日13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首次进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省中心)网站的投标人,需先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入场登记和CA证书,然后才能在网上进行报名。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省中心)网站发出的补遗书等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省中心)网站》、《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7. 其他

7、投诉举报的处理7.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其公证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7.2 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交通运输厅不予受理。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接受而向交通运输厅投诉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否则厅不予受理。招标人受理异议的电话:0851-83937635行业主管部门为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电话:0851-86501071。省交通运输厅投诉举报受理部门为建设管理处,电话:0851-85992250。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贵州富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贵阳市花溪区开发大道1号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黔灵山路世纪财富中心B座14楼
邮编:550004邮编:550081
联系人:周旭联系人:李晓林、刘沐良
电话:0851-83937635电话:0851-84393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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