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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镇市智能化综合应急物资储备仓储物流中心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2020-09-30 查看 1 次 贵州中盛锦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贵州中盛锦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

清镇市智能化综合应急物资储备仓储物流中心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镇市智能化综合应急物资储备仓储物流中心建设项目已由清镇市招标办以清发改投资【2020】9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贵州清镇国家粮食储备库,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单位自筹资金(财政性资金:12.4单位自筹资金:87.6债务融资:null利用外资:null其他资金:null),项目出资比例为12.4%; 87.6%;,招标人为贵州清镇国家粮食储备库。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清镇市巢凤街道办事处扁坡村

2.2项目规模:项目总用地3029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4272.81平方米,粮食储存规模4.68万吨(谷容)及其配套设施。其中:新建办公楼1栋,建筑面积2366.6平方米,建筑高度21.9米;1#平房仓3630平方米,建筑高度12.85米;2#平房仓3234平方米,建筑高度12.85米;3#平房仓1482平方米,建筑高度12.85米;4#应急加工厂1482平方米,建筑高度12.85米;5#平房仓1482平方米,建筑高度12.85平方米;一站式服务中心141.01平方米,建筑高度4.8米;军需仓库206.4平方米,建筑高度6.9米;药品库24.4平方米,建筑高度3.6米;值班室5.65平方米,建筑高度3.6米。

2.3计划工期:425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清镇市智能化综合应急物资储备仓储物流中心建设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组成联合体成员不能超过3家单位。 (2)同一专业的各方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较低单位的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应当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5)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01日10时00分至2020年10月2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01日10时00分至2020年10月2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ggzy.guiyang.gov.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0月27日14时00分,地点为/。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0月27日14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http://222.85.133.15:8899/index!login.do)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上发布。

7. 其他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州清镇国家粮食储备库招标代理机构:贵州中盛锦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联系人:田经理联系人:崔英
电话:13608588811电话:18786619017
手机号码:/手机号码:18786619017
传真:/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