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清水江平寨航电枢纽工程鱼类过坝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二次招标)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州省清水江平寨航电枢纽工程鱼类过坝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EPC)项目招标已由贵州省交通运输厅以黔交建设〔2016〕69号、黔发改交通〔2016〕295号批准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贵州省航电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其他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贵州省航电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施秉县双井镇平寨村(招标人指定地点)
2.2项目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2.3计划工期:120天
2.4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详见招标文件资质,详见招标文件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1联合体应由设计单位或科研院校(所)或企事业单位与施工单位(或建造单位)组成,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设计能力、科研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及验收获批能力。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具有船舶建造与维修或曾持有具备船舶建造与维修资质三级Ⅲ类及以上资质资质;,或具备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注:①若采取鱼道方案参与投标,其方案实施施工企业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若采取集运鱼船方案参与投标,其方案实施施工企业需具有船舶建造与维修或曾持有具备船舶建造与维修资质三级Ⅲ类及以上;③若采取升鱼机方案参与投标,其方案实施施工企业需具备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的任何一方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再参加本次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1月05日00时00分至2020年11月10日23时55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1月05日00时00分至2020年11月10日23时55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26日11时00分,地点为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282号)。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26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交通运输厅上发布。
7. 其他
7.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1) 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2) 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3) 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4) 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其公证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5) 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6) 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7.2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交通运输厅不予受理。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接受而向交通运输厅投诉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否则厅不予受理。招标人受理异议的联系电话:0851-88402056。行政监督部门为贵州省航务管理局纪检监察室,电话:0851-86500818。投诉举报受理部门为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电话:0851-85992250。
8.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贵州省航电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贵州富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 |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6号大唐东原财富广场3号楼16楼 | 地址: | 贵阳市观山湖区黔灵山路世纪金源财富中心B座14楼 |
| 邮编: | 551000 | 邮编: | 551000 |
| 联系人: | 余工 | 联系人: | 刘沐良、李晓林、徐亮 |
| 电话: | 0851-88402056 | 电话: | 0851-84393685 |
| 手机号码: | 0851-88402056 | 手机号码: | 0851-84393685 |
| 传真: | 0851-88402056 | 传真: | 0851-843936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