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集团贵定昌明玻璃瓶厂建设项目勘察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茅台集团贵定昌明玻璃瓶厂建设项目勘察已由贵定县发展和改革局以2020-522723-41-03-090427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其他资金(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昌明经济开发区芒顶
2.2项目规模:项目占地面积约430亩,建筑面积约11万平方米,工程建设9座乳白玻窑炉18条生产线,生产规模为15.3万吨/年玻璃瓶生产能力。
2.3勘察服务期限:60天
2.4招标范围:工程地质勘察服务(含布孔、钻探、室内实验、静载荷试验、声波测试、抽水试验、技术资料、桩基检测及后期服务、勘察报告送审等)等全部内容,不含初步勘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2月04日00时00分至2020年12月09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2月04日00时00分至2020年12月09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省中心)(网址:http://ggzy.guizhou.gov.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2月28日13时00分,地点为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282号)。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2月28日13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282号)现场递交纸质文件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省中心)网上发布。
7. 其他
无
8.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弘典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 | 仁怀市茅台镇 | 地址: | 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南路世纪金源购物中心商务楼B栋17层 |
| 邮编: | / | 邮编: | / |
| 联系人: | 汪工 | 联系人: | 宋工、游工 |
| 电话: | 0851-22386082 | 电话: | 0851-85755198 |
| 手机号码: | / | 手机号码: | / |
| 传真: | / | 传真: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