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二期二标)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8年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二期二标)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已由望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望发改字﹝2019﹞3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贵州建工集团第八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贵州建工集团第八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望谟县县城(北临望谟河、南临文化路、西临枫林大道、东临望谟河)
2.2项目规模:完成招标人提供采购清单内的电梯设计、制造、运输(含装卸)、仓储、前期土建跟踪、配合、安装、调试、验收、24个月的免费质保及维保、培训及其他相关服务等。本次电梯采购及安装的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2.3计划工期:150天
2.4招标范围:完成招标人提供采购清单内的电梯设计、制造、运输(含装卸)、仓储、前期土建跟踪、配合、安装、调试、验收、24个月的免费质保及维保、培训及其他相关服务等。本次电梯采购及安装的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2.5标段划分:望谟县2018年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二期二标)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的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投标人可以是设备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A、如投标人为设备制造商,应同时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电梯)A级及以上资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A级及以上资质,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的范围应涵盖本次招标设备;提供复印件(扫描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B、如投标人为设备代理商,应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所投设备的制造商应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A级及以上资质,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的范围应涵盖本次招标设备。代理商必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上述资质均须在有效期内;提供复印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和制造商公章。 注:本项目同一品牌电梯只可接受一家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参与投标;本项目代理商前来投标的只可代理单一品牌电梯。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各申请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提出投标申请。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1月05日09时00分至2021年01月1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贵阳市花果园金融街1号11楼1117号)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1月05日09时00分至2021年01月1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1月27日10时00分,地点为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贵阳市花果园国际金融街1号11楼1115号)。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1月27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其他
无
8.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贵州建工集团第八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 | 望谟县县城 | 地址: | 贵阳市花果园国际金融街1号11楼1117号 |
| 邮编: | 552300 | 邮编: | 550001 |
| 联系人: | 王治明 | 联系人: | 王相龙 |
| 电话: | 13984813298 | 电话: | 17716688226 |
| 手机号码: | 13984813298 | 手机号码: | 17716688226 |
| 传真: | 13984813298 | 传真: | 177166882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