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遵义公路管理局2021年灾毁恢复重建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州省遵义公路管理局2021年灾毁恢复重建项目 已由贵州省公路局 以黔路复〔2020〕401 号、黔路复〔2020〕402号 、黔路复〔2020〕407 号、黔路复〔2020〕408号 、黔路复〔2020〕 409 号、 黔路复〔2020〕410号 批准进行建设,项目业主为贵州省遵义公路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自车购税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贵州省遵义公路管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G210满防线K2440+860-K2479+163段、K2608+535-K2621+075段;G212兰龙线K1510+790-K1527+721段;G352张巧线K639+635-K656+600段、K665+829-K680+815段和S208赤开线原S208线K198+200-K198+245段六段灾毁恢复。
主要建设内容:清理危岩、坍方、边沟,采用上挡墙、护面墙、挂网喷浆、主动防护网等进行边坡防护,采用挡土墙、抗滑桩等处治路基沉陷,恢复排水设施、安防设施及路面等工程。
2.2建设地点:贵州省遵义市境内 ;
2.3规模及内容:上述六段灾毁恢复,总投资约5200万元。
2.4监理服务期:23个月(其中施工监理准备期1个月,施工监理期10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
2.5招标范围: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工作。(不含中心试验室)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同时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含乙级)以上监理资质,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 (具体数量)个合同段投标;被贵州省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C级及以上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 (具体数量)个合同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信用评价结果应优先适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贵州省2019年度公路工程监理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当从业单位无相应的评价记录时,按以下优先顺序使用评价结果:
(1)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的评价结果;
(2)有交通运输部评价等级时,直接引用该等级;
(3)没有交通运输部评价等级,但有从业单位注册地交通运输厅(局、委)评价等级时,按其等级引用。
(4)以上评价结果都没有评价的,其等级按以下原则确定:
①、没有发现不良信用记录的,按A 级对待;
②、有一般不良记录的,按B 级对待;
③、仅有 1 次达到直接定为 D 级不良记录的,或仅有 2 次达到直接定为 C 级不良记录的,按 C 级对待;
④、发生直接定为 D 级不良记录超过 1 次的,或直接定为 C 级不良记录超过 2次的,或直接定为 D、C 级不良记录合计 2 次的,按 D 级对待。
投标人在投标时自行确定填报信用等级,若招标人发现其信用等级申报存在偏差,将按照招标人核实且掌握的信息确定投标人最终的信用等级,如因投标人查询有误或填报错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后果。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 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为避免出现上述关联情况,招标人鼓励具有关联关系的企业协商推选出信誉好、实力强的企业参与投标。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免费发布,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文件等招标相关资料自2021年 1 月 7日起在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外网(http://ggzyjy.zunyi.gov.cn/)下载,无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单位全部知晓已经公开发布的所有事项。
4.2 各潜在投标人请于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4小时前(若截止时间延期相应顺延),登录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网址http://ggzyjy.zun yi.gov.cn/)。
4.3电子招标文件费免费发布。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年 1 月 27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网址http://ggzyjy.zunyi.gov.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6.1 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出的补遗书等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7. 投诉举报的处理
(一)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
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
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
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
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
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
(二)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
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
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
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监督管理单位不予受理。
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接受而向监督管理单位投诉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否则局不予受理。招标人:贵州省遵义公路管理局,异议受理电话:0851-28646800。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州省遵义公路管理局
电话:0851-28635799
联系人:蔡工
地址:遵义市汇川区大连路359号
招标代理单位:贵州名广讯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13329602720
联系人:陈工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市南路40号(宏泰世家22-D)
监督人:贵州省遵义公路管理局
异议受理电话:0851-28646800。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 盖章)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