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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至兴义国家高速公路纳雍至晴隆段桥梁施工监控服务招标公告

2021-01-05 查看 2 次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

纳雍至兴义国家高速公路纳雍至晴隆段桥梁施工监控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纳雍至兴义国家高速公路纳雍至晴隆段桥梁施工监控服务招标已由贵州省发改委、交通运输部以黔发改交通〔2020〕666号、交公路函〔2020〕93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贵州纳晴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其他资金(资本金、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25%:75%,招标人为贵州纳晴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桥梁施工监控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贵州省毕节市、六盘水市、黔西南州境内。

2.2项目规模:纳晴项目是纳雍至兴义高速公路(G7612)的重要组成部分,串联了杭瑞、厦蓉和沪昆等国家高速公路主线,它的建设有利于贵州省6 纵大通道的贯通,不仅加强贵州省西部地区南北向的交通联系,形成贵州与相邻的四川、广西联系的快速通道,也是四川、重庆等地经贵州至云南、广西的一条快捷通道。主线路线起于纳雍县寨乐镇,止于普安县江西坡镇新寨河对接已建纳兴高速晴隆至兴义段,路线全长161.567公里。其中与普盘共线段(39.388km),采用100km/h 设计速度、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路基宽33.5m;其余路段(122.179km)采用100Km/h 的设计速度,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路基宽26m。全线主线设置桥梁54904米/112座,其中:特大桥22726米/17座,大中桥32178米/95座;隧道68354米/36座,其中:特长隧道37872米/10座,长隧道21805米/11座,中短隧道8678米/15座,桥隧比例76.30%。牂牁江特大桥主跨1080米的悬索桥为拟建项目典型控制性工程。全线设置纳雍、百兴、鸡场、新华、岩脚、雨至、中寨、长流、中营、白沙、高棉11处互通连接线,长100.369公里。主线设置寨乐(枢纽)、纳雍西、张家湾、鸡场、梭戛、新华、岩脚东(枢纽)、岩脚西(枢纽)、雨至、中寨互通(工可为天生桥互通)、猴场、长流、中营、花贡、白沙、高棉、新寨河(枢纽)17处互通式立交,预留荒田(枢纽)互通式立交。全线设置管理分中心1处、匝道收费站15处、隧道管理站3处,养护工区3处、服务区3处、停车区3处。 项目估算总投资约364.34亿元,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380亿元。

2.3计划工期:1260天

2.4招标范围:标段范围内桥梁的施工监控参数,包括但不限于:(1)连续刚构及连续梁桥:主梁线型,主墩偏位,竖直度,承台沉降,主梁、主墩控制截面的应力,温度/大体积混凝土水化热等。(2)钢管混凝土拱桥:混凝土结构控制截面的应力,钢结构控制截面的应力,索力,拱肋线型,主梁及拱上建筑线形等。(3)悬索桥:主梁线型,基准索股线型,主缆线型,索鞍偏位,索塔偏位,垂直度,竖直度,锚碇位移,承台沉降,索夹坐标,主梁、主塔控制截面应力,锚跨索股及吊索索力,温度/大体积混凝土水化热,大体积混凝土水化热。(4)其他:按照标准、规范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进行监控的其他项目。(5)相关报告编制。(6)按照招标人要求将施工监控数据录入桥梁健康监测信息系统等。

2.5标段划分:纳雍至兴义国家高速公路纳雍至晴隆段桥梁施工监控服务(第QJ-5标段)纳雍至兴义国家高速公路纳雍至晴隆段桥梁施工监控服务(第QJ-4标段)纳雍至兴义国家高速公路纳雍至晴隆段桥梁施工监控服务(第QJ-3标段) 纳雍至兴义国家高速公路纳雍至晴隆段桥梁施工监控服务(第QJ-2标段) 纳雍至兴义国家高速公路纳雍至晴隆段桥梁施工监控服务(第QJ-1标段)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提交合格的监控报告且满足交工验收要求之日止。本项目共划分为5个标段,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试验检测机构(或其为非独立法人的下属机构或部门的试验检测机构),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具备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3)具有有效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计量认证证书附表(或资质认定证书附表)所列计量认证参数须涵盖本次招标所需的全部内容。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3 投标人允许投标标段数量和允许中标标段数量规定:(1)投标人应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速公路招投标及相关工作的通知》(黔交建设〔2013〕36号)、《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修订〈关于加强贵州省交通建设从业单位信用信息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交建设〔2012〕267号)、《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办法》等文件的规定确定其最新(2019年度)信用评价等级,即:投标单位的信用评价等级(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结果)优先引用我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信用评价等级。若没有我省的信用评价等级,则分以下情况处理(排序在前的优先)。  ①有交通运输部评价等级时,直接引用该等级。  ②没有交通运输部评价等级,但有从业单位注册地交通运输厅(局、委)评价等级时,按其等级引用。  ③交通运输部以及从业单位注册地交通运输厅(局、委)均没有评价等级时,其等级按以下原则确定:  a.没有发现不良信用记录的,按A级对待;  b.有一般不良记录的,按B级对待;  c.仅有1次达到直接定为D级不良记录的,按C级对待;  d.直接定为D级不良记录超过1次的,按D级对待。(2)按照3.3(1)之规定认定的信用评价等级为AA的投标人,最多可获得4个标段的投标资格,最多可在1个标段中标;信用评价等级为A级的投标人,最多可获得2个标段的投标资格,最多可在1个标段中标;信用评价等级为B、C级的投标人,最多可获得1个标段的投标资格,最多可在1个标段中标(同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招标人将优先授予其中标金额高的标段中标资格),具体如下:信誉等级AAAB、C允许投标标段数量421允许中标标段数量111(3)本项目 不接受 信用评价为D级的企业投标。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与本桥梁监控标段所对应施工标段的施工承包单位或与该施工承包单位为同一负责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该监控标段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1月06日00时00分至2021年01月11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1月06日00时00分至2021年01月11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ggzy.guizhou.gov.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1(A)不适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2月01日09时30分,地点为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282号)。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2月01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1(B)、5.2(B)不适用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

7. 其他

7.投诉、异议7.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7.1.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7.1.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7.1.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7.1.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其公证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7.1.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7.1.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7.2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7.2.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7.2.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7.2.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不予受理。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接受而向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投诉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否则不予受理。7.2.4招标人受理异议的电话:13668553994;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投诉举报受理电话:0851-86852701;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投诉举报受理部门为建设管理处,电话:0851-85992250。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州纳晴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落别布依族彝族乡云上六枝运营中心创客楼二号地址:贵阳市延安西路66号商务楼1709室
邮编:553400邮编:550003
联系人:张女士联系人:李博闻、王龙
电话:13668553994电话:0851-88579825
手机号码:13668553994手机号码:13628504857
传真:13668553994传真:0851-88579825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惠新支行
银行账号:银行账号:0200006309020136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