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隆县2017年城市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号路南环路至产业园区段)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晴隆县2017年城市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号路南环路至产业园区段)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已由晴隆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调整晴隆县2017年城市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号路南环路至产业园区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晴发改发【202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晴隆腾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晴隆腾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晴隆县东观街道五里社区、光辉村
2.2项目规模:道路起于县城南环路中段东观卫生院旁,止于三宝安置点配套产业园,全长1202.112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路幅宽度26.5米,设计行车速度40公里/小时,设计轴载BZZ-100,路面为沥青混凝土路面。主要内容为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给排水工程、路灯照明工程及电气土建部分工程、弱电土建部分工程、边坡防护工程等。
2.3计划工期:240天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范围:设计(包含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并提交最终审核通过的所有成果文件及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施工(包含土建、安装、装修、配套设施、调试、试运行移交及设备购置、设备安装、设备调试、设备试运行等全部工作),投标人对所有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全面负责;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施工部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设计部分:设计单位必须需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及及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资格。资质,不要求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2)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责任及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参加投标。5)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1月15日00时00分至2021年01月21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1月15日00时00分至2021年01月21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ggzy.guizhou.gov.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2月04日09时30分,地点为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282号)。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2月04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ggzy.guizhou.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其他
无
8.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晴隆腾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 | 晴隆县 | 地址: | 兴义市印象兴义5栋1102号 |
| 邮编: | / | 邮编: | / |
| 联系人: | 杨羚 | 联系人: | 黄女士 |
| 电话: | 13984670076 | 电话: | 0859-3918911 |
| 手机号码: | 13984670076 | 手机号码: | 0859-3918911 |
| 传真: | 13984670076 | 传真: | 0859-39189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