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丰县2018年县城区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一期)一标段监理招标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贞丰县2018年县城区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一期)一标段监理招标已由贞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贞发改字【2020】24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贵州金城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资金、其他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贵州金城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贞丰县
2.2项目规模:项目新建规划总用地面积181.95亩,拟建筑面积395011.22平方米,其中:一标段总建筑面积约为143372.68平方米,含住宅、商铺、业务管理用房、地下室(含人防工程)。户型面积为60平方米至150平方米,使用性质住宅及商业,含附属配套设施。
2.3监理服务期限:0天
2.4招标范围:施工阶段监理、 设计阶段监理、保修阶段监理、其他服务
施工监理服务期: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房屋建筑工程。资质,/业绩,并在人员、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1月14日09时00分至2021年01月2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1月14日09时00分至2021年01月2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2月04日09时30分,地点为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阳市遵义路65号)。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2月04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 其他
无
8.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贵州金城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贵州诚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 地址: | 贞丰县 | 地址: | 兴义市汇金中心A栋21楼01号 |
| 邮编: | / | 邮编: | / |
| 联系人: | 卓志明 | 联系人: | 梁坤 |
| 电话: | / | 电话: | 0859-3665234 |
| 手机号码: | 18608595342 | 手机号码: | 18108598041 |
| 传真: | / | 传真: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