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长征文化园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瓮安长征文化园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瓮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瓮发改【2017】35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瓮安县草塘古邑区文化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瓮安县草塘古邑区文化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瓮安县猴场镇
2.2项目规模:项目占地面积222亩,其中绿化面积约为180亩,道路广场面积约50亩。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新建6组红军长征题材雕塑景观、177座碑林,建设管理用房、厕所、展览馆及给排水等配套工程等。
2.3计划工期:180天
2.4招标范围:勘察招标范围:按招标人要求完成本工程的勘察任务(含初勘、详勘、基坑勘察、技术资料及后期服务等)全部内容。设计招标范围:完成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提供相应设计技术交底,并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等。施工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设计和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等 ;投标人对所有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需具备注册壹级建筑师,拟派的勘察负责人需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壹级 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各成员单位为独立法人,牵头单位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②成员单位: 负责设计的成员单位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负责勘察的成员单位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③联合体各成员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⑤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⑥ 联合体各方的资格文件按本招标文件要求共同准备和提交。⑦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1月19日00时00分至2021年01月25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1月19日00时00分至2021年01月25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黔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www.qn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2月08日09时30分,地点为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都匀市黔南大道(原黔南农机校内))。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2月08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黔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南州)及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其他
无
8.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瓮安县草塘古邑区文化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贵州阳光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 | 瓮安县猴场镇下司社区 | 地址: |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北路3号附1号金阳汇城商业办公楼6层11、12、13、17、18、19号 |
| 邮编: | / | 邮编: | / |
| 联系人: | 刘学高 | 联系人: | 胡志强 |
| 电话: | 0854-2919148 | 电话: | 0851-85815876 |
| 手机号码: | / | 手机号码: | / |
| 传真: | / | 传真: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