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62余安高速公路(独平段)2座桥梁病害处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62余安高速公路(独平段)2座桥梁病害处治工程已由贵州省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黔路开发复〔2020〕6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贵州省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黔南营运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2021年通行费支出计划,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贵州省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黔南营运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竞争性磋商。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余安高速公路(独平段)
2.2项目规模:贵州省平塘至独山高速是《贵州省高速公路网规划》中“第六横”——余庆至安龙高速公路的中段,是贵州省高速公路主骨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高速公路网兰州至海口高速公路向黔南沿线区域经济辐射带动作用的重要公路建设项目。独平段公路起点位于独山城北麻柳,与兰海高速都匀至新寨段形成十字枢纽交叉,经罗汉坡、虎头山后至平塘县城东北的冲头设平塘互通,后续路段还将向罗甸、安龙延伸,与贵阳至百色高速公路通道及汕昆国高衔接,向东则至三都羊甲连接厦蓉高速,是完善全省高速公路骨架网、实现“县县通高速”宏伟目标的重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为改善高速公路行车环境,根据2020年余安高速(独平段)桥梁定期检查结果,计划对独平高速公路2座桥梁三类桥梁干河田大桥(左幅)K216+484-K216+826和独山互通匝A上跨都新线中桥AK0+606.6-710.6,进行病害处治
2.3计划工期:0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磋商文件所含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 S62余安高速公路(独平段)2座桥梁病害处治工程
2.6工期要求:2021年8月10日前完工。2.7项目投资额:1487000.0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持有有效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4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5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项目总工具有道桥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5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3.5本次采购根据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的交通建设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等级:①优先引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的信用评价等级(引用信用评价等级时,同一优先级中,投标专业对应的专业评价(本项目采用路桥隧专业)优先于不分专业的综合评价);②如投标人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无信用评价等级,则引用交通运输部评价等级;③如无交通运输部评价等级,则引用投标单位注册地交通运输厅(局、委)的信用评价等级。④以上评价结果都没有评价的,其等级按以下原则确定:A. 没有发现不良信用记录的,按A级对待;B. 有一般不良记录的,按B级对待;C. 仅有1次达到直接定为D级不良记录的,按C级对待;D. 直接定为D级不良记录超过1次的,按D级对待按上述规定确定的信用等级为C级及以上的企业可参加本项目的竞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4月01日09时00分至2021年04月0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4月01日09时00分至2021年04月0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凡有意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的申请者,于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4月8日(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到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南路世纪城L组团11号楼39层4号 获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必须携带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供资料为复印件的须加盖申请人公章。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4月12日14时00分,地点为重庆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南路世纪城L组团11号楼39层4号 )。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4月12日14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网站上发布。
7. 其他
无
8.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贵州省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黔南营运管理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 | 贵州省黔南州平塘县高速东出口约800米 | 地址: | 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南路世纪城L组团11号楼39层4号 |
| 邮编: | / | 邮编: | / |
| 联系人: | 王先生 | 联系人: | 王先生 |
| 电话: | 0854-7221005 | 电话: | 0851-84843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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