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60沪昆高速(镇胜段)日常养护及小修保养工程施工招标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60沪昆高速(镇胜段)日常养护及小修保养工程 施工招标已由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以(黔高速党纪要〔2021〕10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G60沪昆高速公路(镇胜段)K1964+715至K2150+502段,长约210.676Km。
2.2项目规模:G60沪昆高速公路(镇胜段)K1964+715至K2150+502段,长约210.676Km,公路等级为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设计时速为80Km/h。通车时间2007年12月1日。拟将对G60沪昆高速公路(镇胜段)K1964+715至K2150+502段日常养护及小修保养工程。
2.3计划工期:365天
2.4招标范围:G60沪昆高速公路(镇胜段)K1964+715至K2150+502段,长约210.676Km。
2.5标段划分:G60沪昆高速(镇胜段)日常养护及小修保养工程 施工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或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三类(甲级)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投标人的资质情况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否则不予通过本项目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初步评审。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投标人必须为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为C级及以上的企业;对投标人的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按《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黔交建设〔2016〕279号)及《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引用的补充通知》(黔交建设〔2016〕291号)文件(可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www.qjt.gov.cn上查询)规定确定的最新信用等级采用,本项目投标专业为养护工程专业,其中: (1)投标人最新信用等级按以下顺序引用(排序在前的优先,各层级均以最新公布的信用等级为准:“在新一年度的信用评价结果公布前,上一年度对应的评价即为最新的信用评价。例如,2016年度贵州省信用评价结果公布后,2016年度交通运输部的信用评价结果尚未公布,此时若从业企业没有2016年贵州省的信用评价,则应引用其2015年度在交通运输部的信用评价结果。引用时请注意评价结果公布的有效期规定。没有明确有效期的,按部评价规则有效期一年的规定认定,即公布日期的次年同一日为截止日”): ①我省的信用评价等级; ②交通运输部的信用评价等级; ③投标单位注册地交通运输厅(局、委)的信用评价等级(其专业评价包含的实际范围与我省的评价专业范围完全一致的,按照专业评价引用,否则按综合评价引用)。以上同一优先级中,投标专业对应的专业评价优先于不分专业的综合评价,综合评价优先于非投标专业对应的专业评价(若同一投标人出现多个“非投标专业对应的专业评价”时,按有利于投标人的原则引用,即引用其中等级较高的评价结果)。 无上述3种信用评价等级时,其信用评价等级按以下原则确定(评价结果视为综合评价结果): ——没有发现不良信用记录的,按A级对待; ——有一般不良记录的,按B级对待; ——仅有1次达到直接定为D级不良记录的,或仅有2次达到直接定为C级不良记录的,按C级对待;——发生直接定为D级不良记录超过1次的,或直接定为C级不良记录超过2次的,或直接定为D、C级不良记录合计2次的,按D级对待。 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认定,按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交公路发〔2009〕733号)第十三条的规定执行。(2)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联合体信用等级按照联合体各成员各自按以上原则认定后的等级中最低的确定,当各自认定后的等级也相同时,评标加、减分分别按评标办法前附表里信用等级评分《评标加分或减分标准》表中给定的评标加分值最低和减分值最多的为准。投标人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省中心)报名时自行确定填报信用等级,如因投标人查询有误或填报错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后果。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资质,无业绩最低要求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4月23日00时00分至2021年04月28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guizhou.gov.cn/)购买下载招标文件。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4月23日00时00分至2021年04月28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guizhou.gov.cn/)购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5月18日09时30分,地点为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贵阳市遵义路65号)会议室。。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5月18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有问题可以书面形式提出。5.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5月18日上午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贵阳市遵义路65号)会议室,面交招标代理公司。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5.4投标人应按照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局》、《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7. 其他
无
8.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贵州富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 | 贵阳市花溪区开发大道1号 | 地址: | 贵阳市观山湖区黔灵山路世纪财富中心B座14楼 |
| 邮编: | 550004 | 邮编: | 550001 |
| 联系人: | 胡女士 | 联系人: | 侯先生、田先生 |
| 电话: | 0851-83937770 | 电话: | 0851-843936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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